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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申请与美国申请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7 广东省查看:2034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logo315 于 2017-6-17 11:53 编辑

关于国内申请与美国申请的问题:
首先相同方案的专利国内的企业在大陆已经在2013年4月份申请了,公开授权日是2013年10月,但是台湾同行在2013年8月份就相同方案在台湾又提出申请,12个月内台湾同行又在美国提出申请(德国也提出申请),要求了台湾申请的优先权;而且现在2016年美国德国的申请都授权了;


现在的问题是,1、我的产品要卖到美国,怎么才能确保在美国可以销售?,大陆申请的专利到现在也没有在国外再申请,而且已经超过12个月了;

2、可否对美国专利提出无效申请?,依据大陆已经申请公开的实用新型专利方案;
3、当时大陆申请的专利为什么没有影响到美国和德国的授权?

哪位大侠可以解释以上问题,哪位做过或处理过类似案例的问题?

谢谢

标签: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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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台湾 台湾,蛋疼的话题,按现在妥协的各国专利法关联,楼主不能以大陆的在先申请为由打掉台湾在美国、德国的专利。不过如果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在台湾的申请日2013.8月份前,就已经属于公开文件现有技术了,那就可以去美、德打无效官司。

    2017/06/17 12: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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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你要受到美国的专利权的影响的。
    2、可以提出无效,不过很可能没有意义。
    3、专利申请和审查,是每个国家各自的事务。根据我的知识,我还不晓得哪个国家可以直接允许对外国的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申请,并没有通过巴黎公约或pct的途径进入本国,可以对本国的申请构成抵触申请。

    2017/06/17 12: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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