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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1 上海市查看:5614 评论:20
标签: 专利
评论列表
思小博
2017/01/11 13:47 [来自广东省]
平沙落雁丶
2017/01/11 13:55 [来自江苏省]
fl1989
2017/01/11 14:10 [来自安徽省]
rabitluan
fl1989 发表于 2017-1-11 14:10都授权还修改 还让审查程度怎么结束 浪费公共资源 你这估计是问题 不知道算笔误 还是其他 如果笔误 ...
2017/01/11 14:18 [来自上海市]
思小博 发表于 2017-1-11 13:47不能修改
2017/01/11 14:20 [来自上海市]
bestlyh
2017/01/11 15:1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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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思博县县长
主题:5 回帖:16 积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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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zlzx0033
2024-04-25 10:14:04
编写?很Lou吗?
相关帖子
思小博
2017/01/11 13:4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平沙落雁丶
2017/01/11 13:55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fl1989
2017/01/11 14:10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rabitluan
是明显的笔误,确实是浪费公共资源,我个人感觉这种笔误在授权后应该都难以修改
2017/01/11 14:18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rabitluan
谢谢~若不能修改,那这种情况就存在被无效的可能是吧?这样我就可以通过说明书来进行争辩,在这个过程中可不可以修改呢?
2017/01/11 14:20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bestlyh
这种情况,只能是在侵权诉讼的时候,专利权人主张自己是明显笔误,用说明书中的结构式替代权利要求书中的结构式。这种笔误,在侵权诉讼案例中,既有被法院支持的案例,也有不被法院支持的案例。作为专利权人,只能是通过多方面证明自己肯定是笔误,增加法官的确信。比如,是代理人理解错了,是发明人不理解专利,是pct进入中国时候的翻译错了,原文是对的,在审查意见中专利申请人已经多次阐述了正确的结构式,等等。
2017/01/11 15:1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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