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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案被发了视撤通知书,还能不能分案

发布时间:2012.09.14 北京市查看:4527 评论:3

审查指南规定了被发了驳回通知的专利申请,在提出复审或行政诉讼的阶段可以分案,那么被发了视为撤回通知书的专利是不是在行政复议阶段以及之后的行政诉讼阶段也能提分案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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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请教一下

    2012/09/14 13: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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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专代菜鸟 发表于 2012-9-14 13:45
    请教一下

    《专利审查指南》上说:
          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个人对上面规定,学习上的理解:
          如果原申请被视为撤回,即使在行政复议以及之后的行政诉讼阶段,应当都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除非该申请恢复了权利。

    2012/09/14 19:32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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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先恢复权利,然后再分案。

    2012/09/14 19:5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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