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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权的一个情景,大家分析一下

发布时间:2012.06.29 辽宁省查看:2761 评论:9

本帖最后由 鸿雁南飞 于 2012-6-29 17:21 编辑

专利权人A 在中国申请了专利X,但是在美国没有申请专利,中国人K知道了这样的情况,让人在美国使用该专利方法生产了产品,并进口到中国,自己使用并对外销售,

问:1、中国人K是否侵犯了专利权人A的权利?
       2、如果中国人K不知道商品中含有中国的专利,他进口进来使用并销售,是否侵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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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结合法70条和11条这个问题就很明白了。

    2012/06/29 17:0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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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侵权
    2.侵权,但免除赔偿责任

    2012/06/29 18:1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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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1.侵权
    2 侵权  应承担停止侵权 赔偿损失  70条适用对象是非侵权产权制造、进口者

    2012/06/30 09:1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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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在法70条的“非恶意侵权行为免责”中未提及非恶意“进口”啊!

    2012/07/02 09:0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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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1. 侵权,赔偿
    2. 侵权,如果能证明是合法来源的,停止侵权,不用赔偿,
    我这么理解的

    2012/07/02 10:1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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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第2个情况是进口 当然要承担责任

    2012/07/02 11:3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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