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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专利审查流程正常吗?

发布时间:2012.05.23 内蒙古自治区查看:5251 评论:14

申请的是关于临摹方面的产品,主分类号:G09B 11/00(手写、速记、描绘或绘画教具 ),审查的部门却是主审机械与电气方面的部门,审查员不懂得临摹是一种什么方法,所以看不懂技术方案。 我很奇怪,临摹方面的产品为什么会分到机械与电气方面的部门来审查?这样的审查流程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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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国际分类号那么多
    那果汁局得设多少部门啊
    暂时不懂没关系
    以后审着审着就很懂了

    2012/05/23 12:4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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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黄小猪19831117 发表于 2012-5-23 12:47
    国际分类号那么多
    那果汁局得设多少部门啊
    暂时不懂没关系

    关键是,审查员看不懂技术方案,执意要驳回。
    如果由一个不懂合同法只懂刑法的法官来断合同纠纷案件,会出现什么结果?

    2012/05/23 12:51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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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那你提出复审呗
    实在不行你去北京告他呗
    要这些都不行
    那就认命吧

    2012/05/23 12:5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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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实在不行,可以视撤,然后提交完全相同的分案,由另一个审查员来审看看。
    如果嫌麻烦,那就由他去,驳回后提复审,复审维持驳回后,去中院起诉复审。
    除这些,没别的其它方法了。

    2012/05/23 13: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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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呵呵,只能走这样的流程了。
    不过,审查员的态度很好,看不懂技术方案我也没办法了。

    2012/05/23 13:16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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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请问一下,实用新型专利从提出复审请求,到最后定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2012/05/23 13:19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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