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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位求助关于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一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2.03.25 江苏省查看:2592 评论:3

指南中提到“可以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个人理解是只要材料是现成的,那么用来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就可行,但是进一步的,该怎么判断一种材料是否属于"已知"? 比如杨立的习题集中2004第13题 其中B选项: B:现有的自行车车架的整体材料不变,除了轴承座用特殊钢替代了普通钢 我就疑惑,这个“特殊钢”的提法,该怎么判断它属于已知还是未知的材料呢?题目根本就信息量不够,而杨立也是就一句,符合指南规定完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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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题目总会有点争议。
    可能会涉及到“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了。

    2012/03/25 11:52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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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那对待这种很上位的概念 有啥技巧来判断么?
    听了不少讲座录音  提到这些比较细的地方的还没有

    2012/03/25 12:4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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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kara 发表于 2012-3-25 12:41
    那对待这种很上位的概念 有啥技巧来判断么?
    听了不少讲座录音  提到这些比较细的地方的还没有

    其实,实用新型保护客体就是如你所言。
    至于如何去判断那道考试题目中的材料是否是新材料,就不用过多的去纠缠了。毕竟,考试题目有时候出得并不完美,那些比较早的题目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题目,不必钻牛角尖了。

    2012/03/25 17:1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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