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证:
比如说,甲2012年1月1日在美国提出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乙2012年1月2日在中国提出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甲乙的发明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各自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也完全一致。
18个月后(完全理想状态),2013年6月1日甲的申请公开,2013年6月2日乙的申请也公开,都顺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在三性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甲在美国获得了该项专利授权;相应的,乙在中国也能就该发明获得授权吗?
分析:虽然甲的申请相对乙而言,申请在先公开在后,但因为甲是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乙是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甲不构成乙的抵触申请。而甲的发明在乙的申请日前也未公开,因此不构成乙的现有技术。因此乙的申请也能顺利得到授权,对吗?
也就是说,同一项发明创造,可能出现在不同国家的专利权人不同的情况。【当然,假设不同的申请人在同一天在各自不同的国家递交pct申请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同一项专利权在多个国家被共同拥有的情况。或者拥有多国授权但单独转让了某国的专利权而保留了其他国的专利权的情况。】
海狼
前面的分析是对的,因为专利是有地域性的。但对于PCT申请我觉得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不过具体怎么规定的我也不熟悉。
2012/02/11 22:5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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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回复,您所提到的PCT的问题,我想其实是不是也就类似于不同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同一天提出申请的问题,如果是我国的专利法视角下,应该规定是双方协商,可以共同申请,否则都不予批准;但是的确不知道Pct中关于同一发明同一天同时提出申请的规定,但我想,受理局也不止一个,相互之间应该无法协同判断哪几件申请是相同的发明创造,因而会不会都受理都授权?
2012/02/13 09:4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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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09: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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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11: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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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受理肯定是的,因为受理时并不检索,但都授权应该不会。你有兴趣可以仔细研读PCT条约及其细则,反正我是没仔细看。。。 据说对照英文看中文效果好些
2012/02/13 13: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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