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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如何判断方法专利的创造性?

发布时间:2011.10.19 广东省查看:2703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t14495716 于 2011-10-19 15:43 编辑

比方说,
已有专利的权利要求是
1,A发送请求给B。

新申请的专利权利要求是
1,A发送请求给B。
     B发送响应给A。
那么相对于已有专利,怎样评价新申请的权利要求是否有创造性?
================================================
另外,从上述写法来看,新申请包括了已有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可能会侵权,那么,改一下,写成:
1,A将请求通过代理C转发给B。
     B通过代理C转发响应给A。
这样写是否避免了落入已有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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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改写后的一样会侵权
    "A将请求通过代理C转发给B。
         B通过代理C转发响应给A"
    A通过代理C,其实就是侵权,就是A发送请求到C,和已有专利A发送请求到B没有实质区别.........

    侵权没关系,可以交叉许可


    无论"A发送请求给B。     
         B发送响应给A。"
    还是"A将请求通过代理C转发给B。
         B通过代理C转发响应给A"

    只要你能说服本领域技术人员这么做付出了创造性就可以啊,比如通过第三方能提高安全性,发送回执或响应能提高效率防止数据堆积

    2011/10/19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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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刚好最近正在学习撰写方法类的专利

    2011/10/20 16:5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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