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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中2个条件的配比问题

发布时间:2012.02.08 湖南省查看:2614 评论:3

一个反应中有2个条件,条件1是A、B、C、D,条件2是X、Y、Z,但是D在Z下并不适用,那么在这个反应中可以同时写上这2个条件吗? 比如:反应温度-10-100℃,溶剂为乙酸、**、**或四氢呋喃,但是四氢呋喃在65.4℃下是气体,因此四氢呋喃在温度为65.4-100℃下并不合适使用,那么这2个条件可以在这个步骤中同时写而不用加以说明吗? 即 2个条件需要1配多都成立,还是只需要1配1成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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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应该是1配多吧,因为保护的东西最终还是落到技术方案里面去,如果包含一个不能实施的技术方案的话,那权利要求就有缺陷了,所以最好还是排除掉那个方案吧,当然也可以放进去等以后再删都应该可以的

    2012/02/08 22: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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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楼正解。
    写两个并列独立权利,就可以把所有可行方案都涵盖了。

    2012/02/09 13:2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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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那还有一种情形。
    即一个步骤中反应温度-10-100℃,溶剂为乙酸、**、**或四氢呋喃,
    再加上常识,即溶剂为液体,
    这样,选择某个溶剂就会在-10-100℃中自然而然的想到选择其中使溶剂为液体的温度,而不会引起误解,
    这样可以同时这样写吗。
    同时,说 A物质溶于有机溶剂,虽然有机溶剂的范围很宽,但是A物质溶于哪些有机溶剂是很容易实验出来的,那么这样写(A物质溶于有机溶剂)是否清楚,还是会认为有些有机溶剂并不能溶解A,而认为概括过宽,需要缩小范围呢

    2012/02/09 14:4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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