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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没有余地的审查意见的疑惑

发布时间:2012.01.10 浙江省查看:19371 评论:48

写的发明的案子多了,就会碰到这样的一个情况,审查员了的审查意见,已经完完全全的证明了该发明没有新颖性没有创造性,代理人已经被审查员说服了,这时候对于第一次审查意见的回复就出现了疑惑。 代理人同意了审查意见了(申请人也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但是也不能不答复审查意见,任该专利申请视撤,所以一定要说点什么上去,但是说什么都是白说,按现有的经验来说,就是随便找一点就和审查员的意见反着说,然后求个驳回,但在心里总是认为这是对审查员劳动的侮辱啊。总感觉是审查员辛辛苦苦的检索,写了两三页的审查意见,然后我们就随随便便的几句话,认为某个特征就是和对比文件不一样,就是有创造性(基本上就是强词夺理)。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要是有一种答复,就说我同意审查员的意见,请审查员驳回本专利,或者含蓄的说明该意思,应该让代理人心里相对来说愧疚感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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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12/01/10 18: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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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为什么一定要答复,也可以不答,视为撤回啊!胡搅蛮缠的事最好别干,以后不代案子了,阿审留下个不讲道理的印象可不好。

    2012/01/10 18: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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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答复:驳不驳回你自己看着办

    2012/01/10 19:0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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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还有这样的啊

    2012/01/11 0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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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代理人永远和小审是对立的 不答也得答阿

    2012/01/11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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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举手投降谁都会,把这样的案子扳回来才叫本事呢

    2012/01/11 09: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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