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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和苹果的事情求教

发布时间:2011.08.12 浙江省查看:5209 评论:4

关于三星在欧洲被苹果起诉,导致 Galaxy Tab 10.1 被禁止销售一事,OSnews 发表了一篇长文,从专利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什么是欧盟设计专利 欧盟设计专利(Community Design)是授予产品设计的专利,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或包装。接收专利的机构叫做 OHIM(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内部市场和谐化办公室)。专利请求一旦获得批准,在整个欧盟是有效的。 专利的有效期是 5 年,但是可以延期 5 次,最长期限达到 25 年。欧盟各国都有可受理“欧盟专利”案件的一般法院。 为什么“欧盟专利”如此糟糕 我们先来看一**册过程。 首先,注册文件无需对产品进行任何描述,只需表明产品的类别即可,其中可能包含一些低分辨率的图片或简单几句话。 其次,注册文件无人检查。如果说美国专利审批过程中还要检查是否属于”显而易见”或习知技艺(prior art),“欧盟专利”没有这个过程。掌管专利的机构 OHIM 检查的是:文件次序是否正确,文件名称是否有错。如果这两个条件达到,一项“欧盟专利”就能获得通过。 因此,具体到这次起诉,苹果只需出示必要专利文件,然后证明 Galaxy Tab 10.1 与第 003781832 号设计专利中的设备设计在形状上接近,禁令便会自动生效。另外,由于禁令是欧盟通行的,所以只要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力的法庭起诉即可。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苹果要选择德国。因为德国的禁令更易下达,无需通知被诉方,也无需听证会。 现在,证明禁令不合理的责任落到了三星头上。三星可以用“习得技艺”为由,或证明 Galaxy Tab 与苹果的“专利”不同,来证明专利是无效的。 目前,三星已经进行了反击,认为苹果提交的设备对比图是经过 PS 的,因此应判决为无效,但这是否能获得法庭认同,仍需要确认。如果三星能够使禁令无效,苹果需要赔偿损失。 重复提交,打造专利库 “欧盟设计专利”在无需监察的情况下增长,意味者大公司可以为一个设备申请许多专利。这个过程可以被称为“重复提交“。苹果可以将产品相关的一切申请为专利,从简单的概念图到真正的产品。我们看一下专利中的 iPhone 的草图: 通过这些草图,苹果可以请求对形状类似的设备下达禁令。 再看看 iPod nano 的专利 同样,苹果可以将同一个设计进行诸多变化,然后全部申请成专利。苹果曾在一天内申请了 97 条“欧盟设计专利”,全部通过,每一个专利都能成为“禁令”的基础,而且其内容无人考察。 具体到三星的 Galaxy Tab 10.1,哦不,它不是侵犯了 iPad 的设计,因为“欧盟设计专利 003781832“ 的申请时间是 2004 年 5 月 25 日,iPhone 开发前一年, iPad 宣布前六 年。那时候,苹果的工程师或许在探讨《星际迷航》,然后在餐布上画出了一个平板,就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提到《星际迷航》?因为这些科幻天才们曾设想过平板是这样的,跟上面的简图有些相像,不是吗? 可惜他们没有申请过专利。 其它专利 苹果至少申请了 1000 项专利,很多属于明显的“显而易见“和“习得技艺”。这些专利有:文件夹图标专利,软键盘专利。 等待,苹果还有一个这样的专利:电子书翻页动画。 微软也有自己的“欧盟专利”,比如这个 谁能告诉我这个是什么? 再看一个比较狠的专利——微软的 Kinect 相关专利:挥动手臂。 Google 呢?再次悲剧了,只有 9 项专利。 专利有好处吗? 当然,你可以说专利可以保护小公司的创造,因为只要在一国申请,就可以在整个欧盟得到保护。但是别忘了,申请专利是需要资金和精力,在这方面大公司优势更大,另外,打起官司来,谁能请到更好的律师? 结论 在探讨了欧洲的专利制度之后,OSnews 网站的 Thom Holwerda 感叹到 这是竞争吗?这有助于创新吗?这对消费者有益吗?这对于正常运转的市场有任何好处吗?这对于科技的发展有利吗?在无能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碰到了一个劲敌。这太神奇了。 也许大家现在明白,为什么苹果又要起诉摩托罗拉的 XOOM 了,这还只是开始。看来要避免被禁售,平板形状必须做些文章,矩形是必须抛弃的,下面一些图形可做参考:扇形、菱形、梯形和六角形。 via OSnews;图片来自 Flickr 【更新】在禁令下,三星的 Galaxy tab 10.1 不能在欧盟国家销售,但是禁令不包括荷兰,现在,苹果向荷兰法院也提起了要求。三星认为自己的设计属于习得技艺,它拿出的证据是:1994 年的 Knight Ridder 平板。Amazing。 三星提交了 20 多项“习得技艺”证据,涉及平板和手机方面 三星认为:按照苹果的标准,任何电子相册都是一个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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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是在 http://www.ifanr.com/49180 的看到文章,那上面有图

    有几个问题不是很了解。
    欧盟专利应该是需要进入到各个国家生效的,不是申请了欧盟专利,就是在所有欧盟国家就有效了吧??

    德国的禁令可以延伸到整个欧盟么?专利既然要到各个国家生效,那么禁令也应该根据各国的法律,由各个国家分别颁布的吧。

    然后文章中提到了星际迷航中的平板造型,这是个疑问,星际迷航是科幻电影,在该电影中公开的内容,可以算作现有技术的范畴么?

    2011/08/12 17:1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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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苹果公司,IC空焊测试,专利授权费,相当于一台设备的费用,漫天要价。

    2011/08/12 21:19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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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嘛

    2011/08/16 11:05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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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OHIM和EPO是两个机构
    这不是通过EPO进入欧盟的专利,EPO是不接受外观设计的申请的
    在OHIM注册是可以在所有成员国生效的

    2011/08/17 17:1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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