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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申请用上位概念是否可享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1.11.27 上海市查看:7624 评论:25

“SAILING最新爆料”一贴中与song101讨论了:在先申请公开了下位概念,在后申请独权是上位概念,可否享受优先权。觉得很值得探讨。

《新专利法详解》中提到:对优先权要求成立与否在申请内容方面的判断方式与新颖性判断方式基本上相同。更具体地说,就是在判断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时,可以将首次申请看作一份对比文献,用它来判断在后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如果判断的结果认为在后申请的某项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则该项权利要求能够享受优先权;如果具有新颖性,则该项权利要求不能享受优先权。

因此,我认为在后的上位概念独权是可以享受优先权的。

我刚刚也查了一下资料,日本要求优先权是不支持上位化的,可以了解一下。
http://www.cnipr.com/focus/sdbd/201008/t20100826_120475.html

请同学和前辈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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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能享有优先权

    2011/11/27 19: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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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行,尹司长的这本书在这个问题是有问题的。

    2011/11/27 19:1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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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应该不享有优先权,内部规程明确规定上下位不能享有优先权的。

    2011/11/27 19:2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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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可以享受,可以认为在后申请中包含在先申请的方案。

    2011/11/27 20:4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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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果果 发表于 2011-11-27 19:28
    应该不享有优先权,内部规程明确规定上下位不能享有优先权的。

    哪个内部规程?是怎么描述的?

    2011/11/27 20: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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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wenli519 发表于 2011-11-27 20:47
    可以享受,可以认为在后申请中包含在先申请的方案。

    再讀讀吧; 後者一個大範圍的部份包含著前者一個小範圍的?
    若是後者的大範圍超過了原說明書的範圍, 那它可以享受的優先權之範圍在那?
    想想這邏輯即可自然知道答案了

    2011/11/27 22:27 [来自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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