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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通知后发现申请文件有法33条的问题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08 未知属地查看:6576 评论:15

一件发明专利,授权通知收到后,发现之前答辩时候的修改有33条的问题,凑巧(或者不凑巧)审查员没有发现,如果: 1. 该修改是对权利要求的修改,以符合创造性要求,超出了33条规定的范围,现在该怎样做? 2. 该修改是对说明书内容做出的,以支持权利要求书,超出了33条规定的范围,现在该怎样做? 后续动作的出发点有2个:一是拿到权利,二是保护到扩大的范围(当然鱼和熊掌很难都吃到) 各位大牛,帮俺想个法子!

标签: 发明专利 超范围修改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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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分案的话很好处理
    不分案处理很难

    2011/11/08 19: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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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其实,我觉得应该模仿一下美国,授权后也可以提复审(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那样就好了

    2011/11/08 19: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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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同意loveiii在2、3楼的意见,估计下次改法就该有此程序了

    2011/11/09 1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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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那个不叫复审吧?
    复审应该对应post grant review, inter parte review吧?
    应该是reissue来修正错误
    reissue也可以扩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过有2年的限制

    2011/11/09 12: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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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再审........

    2011/11/09 13: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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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loveiii 发表于 2011-11-8 19:23
    分案的话很好处理
    不分案处理很难

    分案超范围也是无效理由。

    2011/11/09 13: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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