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通知后发现申请文件有法33条的问题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08 未知属地查看:6791 评论:15
)审查员没有发现,如果:
1. 该修改是对权利要求的修改,以符合创造性要求,超出了33条规定的范围,现在该怎样做?
2. 该修改是对说明书内容做出的,以支持权利要求书,超出了33条规定的范围,现在该怎样做?
后续动作的出发点有2个:一是拿到权利,二是保护到扩大的范围(当然鱼和熊掌很难都吃到)
各位大牛,帮俺想个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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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ee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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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iii
不分案处理很难
2011/11/08 19:2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oveiii
2011/11/08 19:2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olo307
2011/11/09 11:3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flyingfrog
复审应该对应post grant review, inter parte review吧?
应该是reissue来修正错误
reissue也可以扩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过有2年的限制
2011/11/09 12:4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oveiii
2011/11/09 13:5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adong_ip
分案超范围也是无效理由。
2011/11/09 13: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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