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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为什么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1.07.29 山东省查看:13794 评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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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外观设计 优先权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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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您这话是从那里来的?
    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78页)的描述,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限外国优先权,国内的外观设计都不能要求优先权,更何谈发明与实用新型.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78页)的描述: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要求仅限于外国优先权,即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011/07/29 16:34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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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依稀记得有看过LZ的这段话。。。。。

    2011/07/29 17:0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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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认为发明包括方法和产品,而方法是明显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优先权基础的,因此为了审查方便所以做了这个规定

    2011/07/29 17:0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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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找着LZ话的出处了,果汁的内部文件"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分册第155页关于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审查.
    这点确实与审查指南不同,可以说向矛盾,求果汁解答.

    2011/07/29 17:13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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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审查指南没有这样的话,从哪里淘来的?分享一下。

    2011/07/29 17:1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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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aleestar 于 2011-7-29 17:31 编辑

    zhangsf110 发表于 2011-7-29 17:14
    审查指南没有这样的话,从哪里淘来的?分享一下。


    "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分册第155页关于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审查.说过楼主的话

    2011/07/29 17:26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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