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区别技术特征替换现有技术,共有技术特征的写法
发布时间:2016.09.03 河北省查看:4022 评论:13
之所以采用上述写法,是因为A是现有技术,共有技术特征,M、N、K是区别技术特征,A、B、C、M、N,或K、B、C、M、N分别为两个新技术方案
请各位指教,这样写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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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hugu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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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hugu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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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huguang1
2016/09/04 09:13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lishuguang1
装置XXX,包括B、C,设置A与否可以任选其一,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XXX还包括M、N,所述A与K可以相互替换,当设置所述A时则不设置K,当设置所述K时则不设置A,设置所述K替换所述A可以提高操作性能和节能效果,…。
2016/09/04 15:44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lishuguang1
装置XXX,包括B、C,包括A与否可以任选其一,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XXX还包括M、N,包括K与否可以任选其一,所述A与所述K可以相互替换,当包括所述A时则不包括所述K,当包括所述K时则不包括所述A,所述K替换所述A可以提高操作性能和节能效果,…。
2016/09/04 17:49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小夜
我的智商,不足以理解你的写法;
有一个疑问:K是现有技术的共有技术特征吗?
我的智商,确实不太能理解,你为什么会觉得现有技术的共有特征必须要写在前序里呢?
不管K是不是现有技术,我的习惯是这么弄:
独权:一种……,包括BCMN,其特征在于:A(用A的上位概念)与BCMN……
从权1:如……,其特征在于:所述A为A(就是A,不用上位概念);
从权2:如……,其特征在于:所述A为K;
如果K为非现有技术,这样的写法对K不公平,换句话说,如果K技术特征具备足够的创新性、创造性,完全可以单独申请,获得更好的保护,不容易被无效掉。
2016/09/04 22:15 [来自贵州省]
0 举报lishuguang1
2016/09/05 06:27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小夜
用从权进行限定啊,我的理解有误吗?
按我的理解,你这个应该不适用分案。
ABCMN为新技术方案,K是一种A的替代物,那么K和A的上位概念应该是一样的。
用上位概念,比如O(O为K和A的上位概念),则OABCMN为新技术方案,独权1
从权1,O为A;
从权2,O为B;
这里的O,为必要技术特征,不写在前序,写在必要技术特征中;
主权1+从权1,保护ABCMN
主权1+从权2,保护KBCMN
或者有可能是我理解错误,如果不能提出A和K的上位概念O,或者其为非必要技术特征……
2016/09/05 07:02 [来自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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