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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2]实用新型新颖性答复,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

发布时间:2016.07.19 北京市查看:11960 评论:23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6-12-6 11:46 编辑

现在遇到一个实用新型新颖性的答复,审查员指出是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请问这样的该如何答复呢?查了一下论坛里的相关帖子,还是没发现有效的答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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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对于不讲理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合理的办法。

    2016/07/19 17: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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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在审查意见答复中,明确提出,如果驳回,肯定会提复审

    2016/07/19 18:49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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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举两个现有技术的例子,再扣一下字眼

    2016/07/19 20:57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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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home3163 发表于 2016-7-19 18:49
    在审查意见答复中,明确提出,如果驳回,肯定会提复审

    这样会不会激怒审查员

    2016/07/19 21:1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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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让他拿证据证明

    2016/07/19 2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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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他

    2016/07/20 06:21 [来自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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