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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07 江苏省查看:6832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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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2016/07/07 07:2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idealsun
2016/07/07 07:32 [来自河南省]
李工仲明
2016/07/07 09:23 [来自北京市]
糊涂虫儿
2016/07/07 10:32 [来自江苏省]
王琦专代
2016/07/07 16:51 [来自北京市]
yaoqingml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7-7 09:23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已有的知识,能够确定的连接方式可以 实现你的发明目的,那么就不用具体说明到底是哪种 ...
2016/07/07 1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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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anmumu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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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二多
2024-04-18 10:16:09
请问我这种情况还适不适合继续做?
一梦千寻
如果说明书中连接关系就只是焊接或者其他方式,不可上位,独权中直接用“连接”会不会有问题
楼主都知道不可“上位”了,独权概括为“连接”,有极大的风险(权利要求概括范围过宽,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如果楼主不是准备专利代理人考试,这个帖子放到“专利问答”版块(http://bbs.mysipo.com/forum-16-1.html)为宜,也更能解决楼主提出的问题。
楼主自行定夺一下。
@李工仲明 另请大版主考虑移帖妥否。
2016/07/07 07:2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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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07:3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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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09:2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糊涂虫儿
2016/07/07 10:32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王琦专代
2016/07/07 16:51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yaoqingml
还是李工的回答最靠谱。在机械领域如何实现连接,基本上都是公知常识了,除非发明点就在连接方式本身。
2016/07/07 1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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