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第几年度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6.02.29 辽宁省查看:1652 评论:11
请问,
有一件专利是 2013年6月20日申请的,2016年2月18日得到授权通知,
办理登记通知上 要求交纳 第四年度年费,
请问 当时 2016年2月18 是属于 第三年度 吗?
是不是 第四年度 指的是 2016年6月20日------2017年6月20日 这段时期?
另外听说最近施行了 授权后6年 减缓,那么上述这个专利的 减缓到 哪年?(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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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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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是属于第三年度,没有问题。
20160621-20170620,算是第四年度。
2016-2021年的年费,都可以减缓。
2016/02/29 22:5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frederick
2016/03/01 07:51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frederick
2016/03/01 07:56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frederick
2016/03/01 07:58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puxintang
2、年费享受6年费减的问题:从第一次缴纳年费开始,可以享受6次年费的减缓。
2016/03/01 08:49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puxintang
授权的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年费,专利权维持;下一年的年费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缴纳,专利权维持。比如:某专利16年授权,权利人在16年底前缴纳年费的,专利局发证,专利权维持;17年的年费须在17年底前缴纳,专利权维持。
请同仁发表意见。
2016/03/01 08:5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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