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导~ 多引多能不能增加附属权要?
发布时间:2015.10.02 中国台湾查看:1558 评论:5
2. 如权要1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3. 如权要1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4. 如权要2-3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5. 如权要2-4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zzzz
审查意见指出了权要 5 多引多的缺陷,能不能把权要5 拆开啊?这样算不算主动增加权要?
比如将权要5 修改为:
5. 如权要2 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zzzz
6. 如权要3 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zzzz
7. 如权要4 所述的xxx,其特征在于 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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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011
[5]思博市市长
主题:5 回帖:137 积分:841
胖子泪奔
2015/10/02 13:0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en_less
2015/10/02 17:1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根据审查意见所进行的修改,都不是主动修改。
既然是被动修改,那么除了把车把改成车座以外的,就不受那五条制约。
2015/10/02 17:2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5/10/06 10:2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xiaoranstar
是不能成为多项从属的引用基础,而非不能成为引用基础
2015/10/06 22: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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