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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变更

发布时间:2023.12.26 北京市查看:661 评论:7

旧法: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 (或专利权人) 和变更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 的证明文

新法: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自收到 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 权人)和变更前后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其中应注明变更原因,并声明已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确认变更后的发明人是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 性贡献的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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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挺好的,把追加发明人这条路彻底捏死了

    2023/12/26 20:02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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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专业写手越来越吃香

    2023/12/26 20:1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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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7 08:32: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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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受理通知书  指的是什么受理通知书  ?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2023/12/27 10:0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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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个是修改后的审查指南里说的吗?

    2023/12/27 10:4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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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8 14:21: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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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请教一下。受理之后一个月内做变更的也正常收取200的费用吗

    2024/01/08 13:3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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