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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撰写中“任选地”、“其中”、“优选地”这样表述的意义

发布时间:2023.07.18 北京市查看:779 评论:2

如题。

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出现 “任选地”、“其中”、“优选地”这样表述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的理解是:权利要求中 “任选地” 部分的技术特征可以作为从拆分,“其中”部分的技术特征不可以作为从权拆分。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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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我的理解,其中 不是和另外两个词不是一个类型,其中的用法是对上位的描述,进一步细化,比如一种结构,包括A、B,其中A是。。。;当然其中后面的细化也可以放到从权。     而任选的表示可以任一选择,在权利要求中不做限定,只能用在说明书中举例,比如一种结构包括A、B,AB固定连接,在说明书中可以写任选的,螺钉连接、焊接等。又比如一种着色剂,在说明书中可以写,任选的,着色剂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而优选的表示最优的方案(写法问题,并不是说实际真的最优), 比如上个例子,一种结构包括 A、B,AB固定连接,优选的,用于螺钉连接,方便拆卸。有又比如上面的着色剂的例子,如果用在农药上,就可以写 优选的,着色剂颜色为深绿色(好像农药上都是这样颜色,更容易让人恶心)

    2023/07/18 14: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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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5 17:01: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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