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分案是否超过期限?
发布时间:2015.06.04 上海市查看:4679 评论:15
分案申请2015年6月2日提交。
申请人要求分案,应当在专利局发出授权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向专利局提出分案请求。
请问分案期限是6月1日还是6月15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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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mt
2015/06/04 07:5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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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08:1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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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08:46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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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最迟6月15日之前
2015/06/04 09: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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