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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实务第三题独权加不加第一第二和连接件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0.11.20 重庆市查看:2308 评论:23

说白了,支持放入独权的唯一依据就是最后一段话,他们揣摩出题人的意图是要限定具体结构,是个坑。 反对放入独权的依据就:1、夹持装置本身就自带新颖性和创造性,还是交底材料自己概况的, 2、揣摩出题人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不止保护这三种结构。

标签: 2020专代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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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反对放入独权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实施例2的夹持件必须具有弹性,写进权1后,夹持件包括了没有弹性的情形,此时不能解决夹持的技术问题,属于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2020/11/20 12:5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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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是呀,我也读了最后一句,结果没放独权,我已怀疑我的语文能力了

    2020/11/20 12:55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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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没加,我觉的具有夹持功能的夹持部件,相对对比文件有创造性,保护范围还大,没必要加入第一二连接件,缩小保护范围。

    2020/11/20 13:4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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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底座写不写

    2020/11/20 13: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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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 15:27:03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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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 16:13:33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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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1 02:31: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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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因为是发明,保护范围要大,说明书已经有3个不同的技术方案(3个代若干个的意思)论证其具有夹持功能作用的装置均可以实现,从客户的利益出发,肯定不加第一、二夹持件、连接件为好,限定那3个部件上保护范围变窄了。    这个题有点像17年的锤子题

    2020/11/20 14:0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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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 15:42:32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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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不需要加,因为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夹子,夹子本身是又新创性的

    2020/11/20 14:0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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