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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考试】分案把可替换的防滑贴分出去感觉有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5 黑龙江省查看:1911 评论:13

看了大家的答案,大多是三种实施例是一整套权利要求,可替换防滑贴是分出去的另一个独权。 但是有个问题,在写可替换防滑贴的时候,前序部分怎么写的呢? 因为前序部分必然要描写下整个手机支架的结构,其中需要涉及下面那个夹持机构(总不能写底座吧)。写了吧,夹持机构不是现有技术而是技术特征,不写吧,整个手机支架的结构描述不完整。总不能写成:一种手机支架,所述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上表面设置有可替换的防滑贴。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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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 没问题

    2020/11/15 17:2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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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样不行

    2020/11/15 17:23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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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写的的一组独权是底座可以是具有夹持功能的装置,这样另一组直接用底座就可以了

    2020/11/15 17:2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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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那分案都是怎么分的呢

    2020/11/15 17:30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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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为什么不能写底座呢,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就是底座呀

    2020/11/15 17: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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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这么写的

    2020/11/15 17:33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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