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要主张台湾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0.05.28 中国台湾查看:1591 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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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bata
[5]思博市市长
主题:16 回帖:40 积分: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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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湘玉
2025-03-13 17:53:22
预审咋样啊
9评论 0 -
002
2025-02-28 14:45:05
广东新开所容易么
13评论 0
easyfresh
2020/05/28 17:3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shibata
多谢指教
2020/05/28 17:45 [来自中国台湾]
0 举报shibata
最近收到官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
理由是所主张的台湾优先权,在先申请人为外国人(新加坡商)
但我方提出案件申请的时候分明已有提供优先权转让证明
表明(在先申请人新加坡商)转让优先权给(后申请人中国企业)得在中国主张该件台湾优先权申请中国专利
不晓得为何还会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
难道所主张的台湾优先权在先申请人一定要是中国或台港澳才可以吗?
但当初也是问过代理人告诉我方签署优先权转让证明就可以...
还是这个优先权转让的手续得先从在台湾端就开始办理?
因为该件台湾专利优先权母案,在台湾仍是以新加坡商为权利人
是为了在中国申请才转给另一中国企业提出申请
难道在台湾不办理转让(先申请人仍维持新加坡商)
后申请人中国企业就不能在中国申请时主张优先权吗?
还请指教,谢谢
2020/07/13 16:56 [来自中国台湾]
0 举报忧郁蘑菇
2020/07/14 16:1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思小博
2020/07/15 08:5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shibata
依回覆,就算是办理优先权转让也没有办理主张了吗?
实在很困扰...
当初还是咨询代理人才得出可以(提出中国专利申请时)优先权转让的方式来主张优先权的结论...
代理人目前是通知可以用转让的方式办理补正
但问题是我方一开始就按照代理人的建议,签署了优先权转让证明(新加坡商转让给中国企业)
现在却要我们改签(台湾公司转让给中国企业)的优转
问题是如果我方台湾案的权利人目前可能无法异动...
所以如果台湾端不办理转让(新加坡商转让案件给中国或台港澳人民)的话是无法主张优先权的吗?
2020/07/15 09:50 [来自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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