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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装置的壳体有较多特征,撰写表述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0.03.02 湖南省查看:2005 评论:20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20-3-2 18:18 编辑

客户给的一种装置,该装置的壳体有较多特征,对该壳体进行了分部分描述,由于壳体的形状并不是完全规则的形状,在撰写该壳体的某一部分形状时采用“该部大致呈XX形状”这样是否清楚,因为它确实不能表达成该部分是什么形状,那就是错误的表述了

标签: 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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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多用一些图辅助看看。

    2020/03/02 12: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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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新手写结构类专利时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希望尽可能地去描述它的形状,这是错误的,而且是狭隘的,因为写出来的权利要求或是说明书都会某种程度上限缩了保护范围和解释空间,合理的思路应该依照技术效果和功能来描述一个构件的外形。

    例如,构件的外形具备多个凸起,其中有很多奇形怪状的形状,这时候你就要去以他们的功能来首先对他们进行区分,例如某些凸起是用于与其他设备适配安装的,某些凸起是用于与一些特定结构进行卡合,那么就可以以此对他们的名称初步进行确定:安装凸起、卡合凸起
    而后再根据它们的功能来描述他们的特征,例如安装凸起为了安装包括第一柱体和第二柱体,第二柱体的直径大于第一柱体,这样的描述的才是我们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特征”,因为它是为了一些技术目的而服务的。

    而如果像你写的,该部大致呈XX形状,这种写法,至少在我看来它很显然并不能达到什么技术效果,或者它最核心达到技术效果的特征你根本没有写出来,你只是陷入了一种想要把它的形状描述出来的误区。

    2020/03/02 13: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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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Dante蛋挞 发表于 2020-3-2 13:06
    新手写结构类专利时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希望尽可能地去描述它的形状,这是错误的,而且是狭隘的,因为写 ...

    嗯,谢谢回答,您说的确实是对的,但是在本案中这个形状是有意义的,我写的是大致成筒状,用于容纳某些东西,因为它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筒,因外上面开了缝,所以只好这么写,我也查过确实也有这样的写法,但是每次这么写总觉得有些别扭,当然,您如果有其他高见也可以说来听听,谢谢

    2020/03/02 13:12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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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terrean 发表于 2020-3-2 13:12
    嗯,谢谢回答,您说的确实是对的,但是在本案中这个形状是有意义的,我写的是大致成筒状,用于容纳某些东 ...

    至少第一点,不要用“大致”这个词,这个词太危险了

    第二,就像我上面说的,你还是应该以功能来考虑你到底要怎么描述,我就我对你现在说的技术方案理解如下:
    一个筒状的构件开有缝,构件的效果是什么?就是容纳特定物件。

    那对于我来说,权利要求里我只会把这个构件描述成容纳件,然后容纳件内设置有用于容纳XX的容纳腔,然后容纳件的某部位上还设置有用于XX的开口。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在权利要求里就完全不需要描述它的形状,而在实施例里才去具体限定,容纳件或容纳腔的一种可选的形状为圆筒状。

    2020/03/02 13: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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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Dante蛋挞 发表于 2020-3-2 13:30
    至少第一点,不要用“大致”这个词,这个词太危险了

    第二,就像我上面说的,你还是应该以功能来考虑你到 ...

    好的

    2020/03/02 16:44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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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还是觉得有些别扭,前期我对这个地方已经进行功能性的表述和限定了,这个问题还想进一步进行的讨论

    2020/03/02 21:24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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