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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Page与百度Robin的搜索专利瓜葛

发布时间:2019.11.21 北京市查看:1549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19-11-21 10:08 编辑

      1998年9月7日,谷歌在美国成立,创始人之一为拉里佩奇(Page);

      2000年1月1日,百度在中国成立,创始人之一为李彦宏(Robin),可见,谷歌成立时间早于百度。

      Page,1973年3月26日出生于美国,学习于美国;

      Robin,1968年11月17日出生于中国,学习于美国。


      作为两家技术/专利创企的公司,我们知道两家在我国有过直接竞争,但不清楚竞争过程中发生了什么,结果就是谷歌在全球竞争而百度在国内竞争。

      搜索,两家公司直接竞争的业务领域,应当有不少瓜葛,然而,二者之间却未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如专利许可和专利诉讼,明显不如智能手机和通信领域那么有瓜吃。

      两家公司成立之前是有涉及搜索专利瓜葛的,情节如下:

      时间段:1997年1月10日至1998年1月9日
      参与人:Page和Robin
      第三方:IDD公司和STANFORD大学
      两件美国专利:US5920859和US6285999

      1997年2月5日,美国公司IDD enterprises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了员工Robin的超链分析专利,并于1999年7月6日获得专利权(US5920859,Hypertext document retrieval system and method)。


1998年1月9日,美国STANFORD大学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了学生Page的PageRank的网页排名专利,并于2001年9月4日获得专利权(US6285999 ,Method for node ranking in a linked database )。

      瓜葛一、谁是搜索专利的第一?

      专利外行看来,Robin的专利申请日(1997年2月5日)和授权日均早于Page的专利,但专业观点的是Page的专利临时申请日(1997年1月10日)早于Robin的专利申请日26天,Page于1998年1月9日正式申请的专利是能部分/全部享有其临时申请优先权的。

      有消息说,1998年Robin在澳大利亚的万维网大会上发表演说,拉里佩奇是听众,经个人查证,当年万维网大会举办时间是4月,时间晚于Page专利正式申请日,但早于谷歌成立日。

      瓜葛二、各自的专利权在谁?

      Robin的专利权未属于百度或Robin,该专利的著录项目/法律状态变化:李彦宏转让至IDD,IDD更名为TRADELINE,IDD转让至SUNGARD,SUNGARD向JPMORGAN进行过质押,已经失效。IDD、TRADELINE、SUNGARD均不是为我们所熟知的知名公司。

      Page的专利权已经归属于谷歌公司,该专利的著录项目/法律状态变化:转让至STANFORD,STANFORD两次许可给NATIONAL SCEIENCE,进行过更正,转让至谷歌公司。

      互联网搜索技术的两件基础专利,Robin的专利被引用次数远远多于Page的专利,若依据我国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价值预计处于中上水平,但这两件专利却支撑了全球十大互联网公司中的两家。

      瓜葛三、谁的专利带来利益大?

      Robin依托专利推出竞价排名作为商业模式盈利,但由于未能秉持技术运用向善,由市场主导,虽然带来了极丰厚的盈利,但口碑受损、持续性不强和技术延伸偏弱,还好的是在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Page依托极佳的检索服务,坚持“不作恶”,既吸引用户又吸引广告商,赢得极佳的口碑,通过口碑和技术延伸出更多业务,并且在各业务均排名前列甚至绝对领先。

      两家公司分别于2004、2005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如今市值(2019年11月19日为基准)对比,百度为400.86亿美元,谷歌为9021.56亿美元,百度历史最高市值接近990亿美元,而谷歌处于历史市值最好时期,被普遍看好成为第4家突破万亿美元的公司。

      瓜葛四、技术创始人退幕后?

      我国的BAT,只有Robin是技术创企,并且一直在百度台前;美国的谷歌、微软、facebook、苹果和亚马逊,前三家属于技术创企,但三家的技术创始人均退居幕后,分别聘请施密特、鲍尔默和桑德伯格出现于台前。

      可能百年老企的奔驰、西门子、爱立信、丰田和松下的技术创始人一直处于台前,但时**展速度已经不一样,这可能也是谷歌和百度发展差异巨大的原因之一。

      本文是有感于我国越来越多依托先进技术创业,形成“技术创企”和“专利创企”的自诩潮流,其实,技术或专利不足以让一家公司存活及持续发展,他们是一条支流,能保证主道不会断流。


来源 | 茶余泛IP兼法 公众号
作者 | 思博入驻创作者 肖振春,论坛ID@茶余饭后1989  

编辑 | 木三
版权归原作者,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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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利 谷歌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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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百度把自己从公司变成通用名称,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躺着赚钱让百度一直走下坡路

    2019/11/21 13:4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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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说明知识产权实质是一种商务手段,而不是法律。

    2019/11/22 09:2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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