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02 北京市查看:4548 评论:2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带领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准则,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积极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法治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事业发展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能
(一)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宏观管理
2019年,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机制创新,高效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加大融合力度。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各部门人员和业务融合不断深化,推动机构改革稳步落地。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制定工作,制定实施2019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推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在各项宏观政策措施中,将法治保障作为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和法治政府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安排。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优化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流程、服务规范化。完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全面实现网上办理执业资格取得有关事项,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和服务措施,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审查便利化政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审批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采取告知承诺等措施,简并表格材料要求,减轻地方和企业负担。
(三)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本领域社会治理
健全专利代理行业监管体系。配合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监管数据对接共享,核查网上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出台专利代理监管方案,明确“互联网+”监管路径和方式。开展专利代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2019年共约谈代理机构820家,责令整改406家,立案查处108件,专利代理行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指导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加强对行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并对各地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积极实施监管。
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的办案力度。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针对当前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特点提出工作措施。参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家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
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打通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最后一公里”。推动研究制定对商标、地理标志方面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政策文件。推动非正常专利申请、重复专利侵权等6种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联合惩戒。组织全国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完成2019年一般失信行为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一般失信信息80条。在收集研究国外信用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研究推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囤积注册行为与地方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机制。初步建成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预验收,该平台现已上线试运行。
(四)不断优化公共服务
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为全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提供信息化系统保障,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26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完成新一代专利检索与分析系统地方延伸系统部署并开展服务,2019年新增用户数量7022个,注册用户总量近2万。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力度,专利开放数据增加中国法律状态、中国复审无效等5种数据资源,下载带宽增加一倍,使用电子协议替代原纸件协议,提高用户的使用便利性,截至2019年底,注册用户1.5万个,累计下载数据量约478T。商标开放数据增加到4000万件,总下载30万人次,累计下载数据量超过271T。认真做好中国商标网站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功能,及时公布各类商标数据,定期发布商标权质押数据、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地理标志注册名录等数据,为地方充分利用大数据提供便利。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信息中心遴选工作,认定北京大学等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完成17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挂牌运行。
加强公益讲座的宣传推广。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公益讲座在线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宣传渠道与服务平台,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益讲座课程信息与报名信息,按期在学习平台整理并发布讲座课程视频,按期发布微信公众号图文信息、回复处理公众留言、进行后台数据分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举办公益讲座69期,共计48736人次通过现场或者网络课堂参加公益讲座直播,相比2018年同期增长45.9%。其中,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新业态领域保护有关的课程获得社会公众的积极反响。
研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报告。2019年,我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环境报告更新及推广工作,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开设“公共服务”专栏,对报告进行发布,同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报、商标协会、专利文献众享等微信公众号和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等新媒体进行同步推广,截至2019年底,已更新并发布19期20多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概览,为我国创新主体了解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不断完善法律制度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修改、商标法修改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其中,《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规章修改扎实稳步推进。为适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需要,切实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2019年扎实推进《专利审查指南》常态化修改,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定修改,积极推进《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规章修改工作。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法律制度研究。重点梳理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规制要点及框架体系,先后在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召开座谈会,就重点问题展开研讨交流,不断凝聚共识。以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为重点,推进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工作,积极支持和指导北京市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前期研究,组织各地围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开展交流研讨,邀请立法机关的专家参与交流并给予指导,有效促进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的协调沟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局确立了各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清理原则、清理标准和进度要求,形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相关要求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包括“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公平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建设。制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对局党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职责任务、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年共召开党组会37次,局务会12次。制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明确党组需要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及报备的事项,规定请示报告程序和方式,并列出党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开展局非常设机构梳理工作,明确调整后非常设机构组成和主要职责,推进局各非常设机构履职尽责,有效提高议事协调效能。
(二)积极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从政府机构、企业、服务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单位遴选出知识产权专家入选专家库,编制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名册。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方案,详细规定局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任职与聘任程序、权利和义务、管理措施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完善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截至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本级有公职律师25人,专利局有公职律师26人,商标局有公职律师22人,共计73人。
四、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积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不断强化执法办案,提升执法能力,推进快速维权,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职能分工,我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全国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86万件。持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协作,积极推进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和信息通报,加强重大案件督办。
(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
制定统一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规程,有效规范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19年,印发《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总结专利侵权纠纷办案相关执法实践的基础上,经过起草制定、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从侵权标准、办案程序、行为认定、证据规则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办案程序和实体标准,规范行政裁决办案工作。
加强专利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系统、网上办案系统、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与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融合,构建全方位的执法维权工作信息化网络。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分,进一步优化升级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完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报送和分析功能。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落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新上岗执法人员发放专利行政执法证件与标识,2019年共1879人参加上岗培训,并获得专利行政执法证。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主办五期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各省区市执法保护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487人。指导支持全国各省区市开办培训班21个,共培训3000余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写《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培训教材目录》,拟定教材编写大纲。开展网络培训课程录制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基层党组织主动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纳入局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确保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提高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
稳步推进内部巡视工作。印发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巡视五年工作规划和巡视工作手册。举办巡视培训班,对年内参加巡视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初步建立了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巡视组长库和巡视人才库。全年共开展三轮内部巡视,累计派出6个巡视组进驻巡视6个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党委,高质量完成党组年初提出的对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巡视全覆盖的任务。
(二)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署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重点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原则和具体要求。不断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加强单位内部治理。坚持审计项目、审计方式“双统筹”,推进内部审计与局党组巡视工作协同配合、全面贯通,有效将业务审计融入政治巡视中,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资金安全,助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监督合力。配合审计署对我局开展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推动落实相关审计问题整改。推进落实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按时完成审计整改任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优化分办流程,加强承办部门之间的协调会商,提高分办精确率;注重日常指导提醒并开展3次集中辅导,确保我局承办的168件建议提案按期完成答复。其中,提案办理工作受到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肯定,分别在年初、年终召开的提案工作情况通气座谈会作交流发言,并被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权力监督、聚焦政策落实、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工作质量等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大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531条信息;接收依申请公开313件,较2018年增长了333%,已完成答复303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行政保护业务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起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与评选工作,发布2018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出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14-2018)》,通过典型案例展现我国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显著成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绩效考核,完成2018年度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绩效考核工作,形成2018年专利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告。制订完善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启动2019年绩效考核工作。
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2019年,召开首次全国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交流会。完成首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验收,形成工作规范、案例汇编和培训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开展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各类仲裁机构、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发挥。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专利复审工作
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提高办案质量将行政复议和复审案件的被诉率维持在较低水平。2019年,复议案件被诉率为1.8%,专利复审案件被诉率为1.2%,商标评审案件被诉率为4.3%,申请人因争议得到解决而撤回申请的复议案件数量达到30.9%,大多数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复审等程序中均能得到实质性化解,相应行政程序起到了较好的定分止争作用。整理、评析复议典型案例,公开出版《知识产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解析》,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引导复议申请人依法维权。积极开展对兼职复审的质量评估和业务指导,组织针对22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低质量、非正常申请复审案件的集中审理试点,完成558件复审案件的质量评价、12场分领域复审质保案件宣讲,举办5大领域质量保障分析会,积极优化审查流程,征集推广优质优审经验。
(三)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信访工作要求,秉承“诉访分离”原则,结合实际,通过深入学习和调研,对所有信访投诉请求进行梳理研究,明确各类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实施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设置网上信访、局领导信箱信访途径,进一步完善网上信访注册流程,提高我局信访信息化水平,节约行政成本。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工作办法》修订工作。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首次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就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连续三年出席宣传周主场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首次到场,中央宣传部首次在宣传周期间安排全网推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报道。北京、辽宁等多个省(区、市)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及保护状况,四川省首次发布民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宣传周期间,人民日报有关报道总量同比增长42%,各地媒体有关报道总量同比增长65%,公众对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均越来越高。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部分,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对各级干部进行全方位法治教育培训
在干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条例与规定从严管理干部,并通过政策宣讲、海报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干部对《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政策、因私出国(境)管理及证照管理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将法治精神和从严管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紧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分类别、分梯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设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等6门课程,2019年共计培训109人次。加强中高端人才法制教育培训,在中高端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把知识产权法律素养模块作为中高端人才培训的重点模块,通过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典型案例的学习,提高中高端人才知识产权法律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能力。完善审查员法律课程,从审查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具体案例,进一步培养学员法律思维,锤炼其在工作中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举办专利侵权判定与实审培训班,组织各审查部门115名实审员参加培训,帮助学员了解掌握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确保授权范围清楚、恰当。
(三)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围绕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干部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共选派34名干部到地方法院、我局定点扶贫区县等单位参加挂职和实践锻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提高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性,把提高法治素养与建设审查文化相融合,提高办案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增强专利审查员的法治意识。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按照《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法治经验,研究法治举措,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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