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侵权判决生效之后,专利被无效,被告的赔偿还可以追回吗?

发布时间:2019.09.19 天津市查看:2961 评论:14

专利侵权判决生效之后,专利被无效,被告的赔偿还可以追回吗?

标签: 专利侵权 专利保护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啊,无效意味着自始至终不存在,那么侵权的客体就没认为自始至终不存在,也就意味着侵权行为自始至终不存在,没有侵权行为什么要赔钱?

    2019/09/19 18:5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六海 于 2019-9-19 19:06 编辑

        是一开始就自愿赔了,然后觉得不对吗

    2019/09/19 19:0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专利被无效前,专利是受保护的有效专利,侵权赔偿合法;
    别追了,如果赔偿没给完,他不找你,你就装不知道

    2019/09/19 20:1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讲,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意味着原告过去取得专利侵权赔偿的行为失去了法律上的正当性,属于不当得利。

    但是,《专利法》里是这么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一般性的《民法总则》与《专利法》冲突的时候,应当以《专利法》中的规定为准。

    2019/09/19 22:10 [来自陕西省]

    3 举报
  • 第5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2019/09/20 08:29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6楼
    macwolf2086 发表于 2019-9-19 18:58
    可以啊,无效意味着自始至终不存在,那么侵权的客体就没认为自始至终不存在,也就意味着侵权行为自始至终不 ...

    世界要是像你想的这么公平就好了

    2019/09/20 09:02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