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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分所的法人怎么解聘呢

发布时间:2019.08.14 浙江省查看:1517 评论:9

我现在是分所的法人,但是我不想继续在这家事务所工作了,想换个事务所,请问大家怎么解除法人呢?需要报备代理人协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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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分所是负责人吧?没有法人一说

    2019/08/14 15:11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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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分所有法人代表吗?分公司性质的一般不是独立法人哦

    法人代表怎么换?不知道,没当过

    2019/08/14 16:2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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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woshigemmf 发表于 2019-8-14 15:11
    分所是负责人吧?没有法人一说

    是的,那请问怎么换呢

    2019/08/15 09:3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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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先得变更负责人吧,不然分所维持的条件就不成立了

    2019/08/15 09:50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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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分所负责人必须是代理人,你辞职了,你执业证肯定不在原单位了,接下来事情,应该是原单位办理分所负责人变更的的事情吧,你配合就好了。

    2019/08/15 10:3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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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第二十条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

      (二) 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拟设分支机构应当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并且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 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

      (四) 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未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五) 设立分支机构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二十一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业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执业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完成分支机构相关企业或者司法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应当填写备案表并上传下列材料:

      (一) 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 变更分支机构注册事项的,上传变更以后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三) 注销分支机构的,上传妥善处理完各种事项的说明。

    2019/08/15 10:3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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