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湖北省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补贴10万元,高新企业认定奖励10万

发布时间:2019.06.24 北京市查看:1265 评论:0

为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持民营经济转换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湖北省黄石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转换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提出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验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转换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

第一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辅导培训;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验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第二项设立5000万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鼓励**机构对民营企业提供信贷**;对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天使**予以配资。

第三项鼓励民营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评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通过考核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四项继续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优先满足民营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派驻需求;对民营企业依托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按企业实际支付高校院所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第五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加快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行业内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对重点民营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备案的,当年给予200万元补助,每年通过年度绩效考评的继续给予200万元支持。

第六项依托市内外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示范企业;加强科惠网黄石分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服务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平台,并根据绩效给予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第七项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按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部分,给予10%—20%的补贴,每家企业当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评议的,单个项目按50%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第八项市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照国家、省年度到位资金的1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和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标签: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贯标 高新企业认定 奖励政策 湖北省黄石市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