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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关于申报广东省清远市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北京市查看:1238 评论:0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广清园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清府〔2018〕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第八条有关资助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或个人依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清科〔2018〕3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报资料及程序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第八条奖励发明专利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市政府对新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一次性资助1万元,用于奖励第一发明人;对新提交PCT专利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受理范围

本次申报受理范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所发生的符合上述资助类别项目。

专利授权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授权公告日为准,因故尚未取得专利证书的,可提供授权通知书并查证其授权公告日。

三、申报需提交材料

1.《清远市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表》;

2.专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未拿到证书的可提供授权通知书)、PCT国际申请通知书及国际检索报告复印件;

3.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提供本人银行卡号(个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

4.资助资金使用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根据《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项目申报资料及程序要求如下:

1.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于2019年7月20日17时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办人签名、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至所在县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2.初审。各县(市、区)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填写附件1《申报资助项目汇总表》、《企业开户许可证信息统计表》,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7月31日17时前,正式行文报送至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材料电子版整理汇总发送至qysjzck@163.com

3.审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拟定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五、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1室
科技业务科
0763-3483931
广清园经济发展局
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912
企业服务中心
0763-6979798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0号
知识产权股
0763-3864710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新区清和大道166号
知识产权股
0763-5827054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科技馆610
知识产权股
0763-2280013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州市沿江路66号
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0763-6624734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三楼
知识产权股
0763-4298773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山县商业大道169号四楼
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0763-7803819
连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
知识产权与市场规范管理股
0763-8667939
连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山县吉田镇城中路
广告和知识产权股
0763-8730302

(注:有关申报资助电子版表格可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六、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质量导向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有关通知精神,对个人专利资助(含PCT申请)一般不超过5件。请各单位和个人申报资助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标签: 知识产权 广东省 专利资助 清远市 授权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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