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0.12.05 北京市查看:3298 评论:4
评论列表
年华似水
2010/12/05 23:06 [来自北京市]
soly123
2010/12/06 11:17 [来自北京市]
twinkle_z
2010/12/06 12:26 [来自广东省]
teng1234
2010/12/08 19:16 [来自北京市]
快速回复
[4]思博县县长
主题:4 回帖:62 积分:220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t_0213_cS6usb
2024-04-11 10:24:11
有偿咨询
牡丹仙子
2024-04-16 10:07:12
现在专利非正常还正常吗???
年华似水
指南规定,可采取中止程序的情形有两种,权属纠纷或财产保全,
请求主体有两种,当事人或法院,
如果申请人属于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则需提交:
(1)中止程序请求书;
(2)附具证明文件,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申请号的有关受理文件。
当不满足中止程序条件时,审查员应当向中止程序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中止请求的形式审查属于初审,如果楼主是实审员的话,
可以在E系统中查看并参考初审对此中止请求的审批意见。
如果必要可以与初审审查员取得联系并作出适当处理。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并非正式的中止请求,而是意见陈述等方式要求“暂停”,
如果其理由不属于中止程序的情形,直接告知没有暂停程序,继续审查就可以了,
如果其理由属于中止程序的情形,最好能够告知其手续不符合规定。
2010/12/05 23:0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oly123
2010/12/06 11:1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twinkle_z
2010/12/06 12:2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eng1234
2010/12/08 19:1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