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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可以这样省略已知技术吗?

发布时间:2019.04.01 天津市查看:1384 评论:13

本帖最后由 尼欧 于 2019-4-1 16:34 编辑

若已知产品甲由A,B,C,D,E,F,G,7个零件组成,现发明改进了其中2个(A、B性能改进后的为小写a,b,零件名称不变),权利要求书写:一种产品甲,其特征在于:包括a,b
请问权利要求书这样省略已知的CDEFG可以吗,说明书中还需要写CDEFG介绍和描述吗?谢谢大家指点
因为若写独权1 a,b,再写独权2产品甲包括a,b,这样写我怕虽然独权2有创造性,但独权1没有创造性,无法授权。所以想到按最上面那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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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修改零件不写零件的独权简直是暴殄天物

    2019/04/01 16:41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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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蒙蒙亮认为 发表于 2019-4-1 16:41
    修改零件不写零件的独权简直是暴殄天物

    并不是。

    2019/04/01 16:4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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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的意思是,即使权1写产品,在最后也可添上两个独权写两零件,万一就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2019/04/01 16:45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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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蒙蒙亮认为 发表于 2019-4-1 16:45
    我的意思是,即使权1写产品,在最后也可添上两个独权写两零件,万一就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

    或许申请人不想要这样的权利要求。或许申请人认为没有新颖性创造性。这都有可能。

    2019/04/01 16: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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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蒙蒙亮认为 发表于 2019-4-1 16:41
    修改零件不写零件的独权简直是暴殄天物

    感谢回复,修改后的零件可能没有创造性,所以我不太敢写独权。修改后组合起来可能有创造性,才想到上面的写法。我新入门,正在学着写,不太懂,见谅

    2019/04/01 16:4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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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4-1 16:46
    或许申请人不想要这样的权利要求。或许申请人认为没有新颖性创造性。这都有可能。 ...

    也是,不能一概而论。

    2019/04/01 16:5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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