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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 ● 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11.27 中国台湾查看:2201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erasmaus 于 2015-1-8 05:26 编辑

●        紧急 ● 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请大家解惑一下,
Q1:通常我们中国的企业在申请外观专利,鼠标有8件外观,可以合案一起申请应该是正确的吧?
Q2:续Q1,假设是可以合案,那么多位创作设计人,在合案前提下,需要将所有人通通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吗?国知局针对合案申请只会给出一个申请号,对吗?
Q3,倘若这8款鼠标是分别由5位工程师设计的,一旦申请美国8件的Design Patent时,那么主张中国优先权时,每一个美国申请案的创作设计人是必须逐一列出还是统一列出,才不会使日后美国专利获得授权后,在诉讼攻防过程中,其中国的优先权日后再美国法院被挑战专利优先权无效(或者有程序瑕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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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台湾兄弟

    2014/11/27 18:3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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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好像本版搞外观的不多?

    2014/11/30 11:47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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