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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要证明的是”没有创造性“,而不是证明”有创造性“

发布时间:2014.07.26 北京市查看:11243 评论:19

我们是不是应该有这个共识:
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创造性。
专利审查要证明的是”没有创造性“,而不是证明”有创造性“。
不能确实证明”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就该得出”授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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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是  授权的要件是 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不证明有创造性 怎么获得授权。。。。

    2014/07/27 04:19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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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真如楼主所说,审查员要证明无创造性,你自己去扯什么“审查员不能证明‘这个专利申请无创造性’”,审查员给你惹毛了,再和你扯什么“你不能证明‘审查员不能证明这个专利申请无创造性’”,你们就扯吧

    2014/07/27 08:0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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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申请人只要证明相对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有创造性就好了

    2014/07/27 11:2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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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个有点怪论吧,学习学习,大家怎么看?

    2014/07/27 11: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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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必须证明有创造性,因为创造性主要是基于技术效果来判断的,不存在创造性不确定的情况!

    2014/07/27 12:3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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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创造性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关系。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处于无底下限,则任何技术方案都无法被证明没有创造性。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处于无顶上限,则任何技术方案都可以说没有创造性。这里是存在一定弹性的。

    但同时,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处于无底下限,则任何说明书都无法证明清楚和公开充分。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处于无顶上限,则任何说明书都可以说清楚和公开充分。


    如果要针对具体案情来举证证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并且将说明书清楚和公开充分的举证责任完全分给申请人,将不具备创造性的举证责任完全分给审查员,双方都把“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往下限去压的话,前提是所有的论证过程必须完全依赖书面证据,恐怕双方都可以被累死。





    2014/07/27 12: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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