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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企业 专利工程师之六——企业专利工作的理念、开展和愿景

发布时间:2014.04.28 北京市查看:11625 评论:31

本帖最后由 zcull 于 2014-9-11 17:53 编辑

企业专利工作的理念、开展和愿景
收录于 《中国专利代理 》2014 第一期

引言/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大格局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专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正在逐步深入,并且企业内部设置专利岗位的越来越多。在这个时间点,需要行业内部的同仁多发出声音、多讨论、多思考,使企业专利工作走上正确的轨道。
笔者通过分享对于专利/专利权的重新认识,(在IT领域)分析并提出了专利是(研发型)企业的门票和生存权这样的观点;并对企业专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如何开展给出了详细的建议。最后,笔者分享了自己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愿景,希望给新入行的同仁多一分期待和力量。
关键词:专利工程师,专利管理,企业
正文:
重新认识专利
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普及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发展,专利越来越成为企业讨论的热点问题;并且在2013年年中,北京知识产权局已经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共同促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这说明专利的价值已经开始被社会接受。
然而,国内绝大多数企业家、研发工程师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将专利权理解为保护发明的一种法律途径,以确保他人不能抄袭或者在他人侵权的时候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观念没有错,只是没有说出问题的本质。
因此,在开始介绍专利工作之前,笔者想重新剖析一下专利或专利权的一些重要概念:
第一,专利的本质是市场。
专利从来都不是为了技术而存在的,专利权是一种依托于技术、表现为法律(文件)、目标在于(控制)市场的排他权。
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发明所影射的市场份额,或者至少抢占发明所影射的市场份额的一部分;企业通过公开发明换取保护,所保护的对象也不简单的就是发明,而是发明影射的市场,如图1所示。


图1
苹果从2011年7月开始对HTC(宏达电)发动专利战(这是乔布斯确定的对安卓阵营进行专利战的第一场战役),在专利战初期,HTC几乎没有反抗能力,它为了反诉苹果还收购了S3公司,但是收效甚微。随着专利战的持续,HTC的市场份额不断下跌;Chitika发布的市场份额调查显示HTC的北美市场份额从2011年10月的18%左右(安卓系统的手机厂商中排名第一)下跌到2012年3月的7.3%,跌幅达60%,如图2所示。到2013年9月,HTC的股价也从2011年4月的巅峰跌落了90%。专利诉讼的最终结果并不重要(绝大多数专利诉讼的目的并不是诉讼本身),苹果已经成功借助专利战将HTC拉下马;虽然双方在2012年底和解,但HTC的市场份额已经沦陷。
可见,研发型企业的市场竞争的本质在于专利权的竞争,专利权的本质是市场控制权。


2

第二,专利权行使的目的不是排除竞争对手,而是市场份额的合理调整。
一个公司成功的获得了专利,就可能获得了专利背后的市场或者部分市场份额。但是,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专利权人可以排除他人实施专利,但是专利权人本身能否实施专利也还是个未知数。举个例子,某S公司获得了双缸洗衣机的专利权,他人未经S公司许可不得生产,但是S公司自己生产双缸洗衣机也可能侵犯了单杠洗衣机的专利权,这个专利很可能不掌握在S公司手中,而是掌握在本行业老牌企业X公司手里。
此时,专利权使用的精彩部分在于X公司和S公司可以进行交叉许可,既作为本领域的竞争对手,又作为促使行业技术进步的合作伙伴(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共同瓜分新兴市场(双缸洗衣机市场)份额。
当然,任何公司都不会主动让渡市场,所以需要专利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许可谈判、交叉许可谈判、专利诉讼);但是专利权人每一次行使专利权,其出发点都应该是对市场份额的合理调整。
如图3所示,企业A的专利映射市场份额远大于企业B,但是在实际市场份额方面,企业B远大于企业A;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一种是企业A的专利技术大量的被企业B侵权使用而没有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此时,企业A可以尝试行使专利权来调整自己的市场的份额到合理水平。


图3

另外,专利权的理想使用方式应该是行业主体通过谈判来对市场份额进行合理分割,而不应该将专利诉讼常态化,更不应该寄希望于通过专利权让所有的竞争对手出局。据统计,美国专利纠纷诉讼约90%以上以和解结案,而且专利权人提出诉讼的主要目的也是促成专利和解(即专利许可或交叉许可)。
在上述苹果与HTC之间的专利战中,之所以苹果获得压倒性胜利,主要是因为HTC在战斗初期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从专利角度看,HTC还不是市场竞争主体(缺乏制约对手的专利,对市场的掌控力较低,这种掌控力不是指销售渠道),被专利战打垮也是正常。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一种极端的市场份额调整,一方掌握全部话语权。
之后,从2012年开始,苹果又与三星之间展开了专利斗争;很明显,三星不是HTC,三星和苹果都是专利角度的市场竞争主体(都具有大量能够制约对方的专利武器),专利战对市场份额的调整不如交叉许可对双方有利。

第三,专利的价值在于它是企业的门票、生存权和发展制高点。
1、专利的价值在于它是企业的门票和生存权。
“一个没有专利、没有知识产权意识的高科技企业,如同坐在一个暂时沉默的活火山上,危机随时可能爆发”上海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贺荣明说;上海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与技术管理部,并由他自己直接分管。这已经充分的体现了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领军企业的知识产权姿态。
正面来看,表1显示了行业领军型企业的无形资产(IP)占公司总值的百分比,从中我们可以发现,越是在高科技领域具有话语权的企业,越是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比重。
从反面讲,国内VCD行业领袖万燕推出的第一批1000台VCD机几乎都被国内外各家电公司买去做了样机(成为解剖的对象),却无法阻止他人的仿冒产品进入市场,就因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市场;上述案例中HTC的失败也表明,没有专利武器就会失去市场。
表1
  
公司
  
无形资产(IP)占公司总值的百分比
3M
75.6%
强生
87.9%
默克
93.5%
微软
95.2%
ARM

2、专利的价值在于它是企业发展的制高点。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句话: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其中,标准与专利是硬币的两面,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专利融入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中(代价是低价许可一部分核心专利),以获得先发优势。
从表2可以看出科学技术到标准的历程,作为标准的基础专利和围绕在标准周边的专利组合是企业发展的制高点。
在另一个方面,以苹果为代表的创意专利组合也引领了用户体验的行业标准(或者说事实上的行业标准),既成为苹果专利组合中的攻击性武器,也体现了苹果对行业发展的卓越贡献。
表2
  
“四化”
  
目的
例子
科学技术化
产业化
Harvard(哈佛大学)
技术专利化
保护新兴市场
Sony(日本索尼)、SAMSUNG(韩国三星)
专利标准化
局部垄断
Cisco(美国思科)、Ericsson(瑞典爱立信)
标准国际化
“寡头”垄断
Qualcomm(美国高通)

专利工作的开展
基于上述重新对专利和专利权的认识,我们来探讨专利工作的开展。
第一、设计专利工作策略
不同行业的企业,同一行业不同定位的企业,同一行业、相同定位但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都有不同的专利工作策略,这是不能穷尽的,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国家出台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中规定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指导方针,指出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需要包含的各项制度,是企业设计符合自己需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好帮手。
作者本人工作在创业阶段的计算机领域研发型企业,对IT领域发展初期的企业,提出了一种专利工作策略供同行参考或者批评。
IT领域发展初期企业的专利工作策略可以包括三条:
(1)高筑墙:
企业专利工程师与研发团队和研发主管一起分析公司目前的技术领域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确定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和细分领域,选择专利布局位置。
企业专利工程师参与研发创新过程,仔细挖掘可能存在的创新技术方案,选择申请内容。
企业专利工程师参与申请文件撰写,与本领域代理人讨论规避设计的可能性并分析侵权取证的难度,力求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式有利于本公司的市场保护和专利维权。
(2)广积粮:
知识产权部门大量布局专利,包括基础专利和**专利,其中,基础专利需要足够的鲁棒性(Robust,即能够承受无效的反复打击),**专利需要足够的密集度(用**专利保护基础专利,并且防止竞争对手的防御性布局)。
知识产权部门要以核心专利作为专利组合的航母,**专利、应用层专利、用户体验专利作为战斗群中的多层次力量布置,形成可攻可守的专利组合。这样的专利组合在许可和诉讼时尤其重要。一般情况,一个专利组合大概有十几件到几十件的专利数量,每个核心产品可以布局五个左右专利组合。
(3)缓称王:
知识产权部门在申请专利时,如无特殊需求,一般不要主动进行提前公开;另外,为了不引起行业竞争者的主意,可以利用多个主体申请专利,并利用多个主体(或者单独成立专利运营公司)来持有、维护并运营专利。
知识产权部门需要对行业专利布局态势进行深入分析,充分了解已公开的专利文献所体现的技术发展脉络、市场主要竞争主体的专利布局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并在本公司专利布局阶段性完成之后,尽早开展专利防火墙的建设工作。
知识产权部门要说服公司主管或研发主管,不要轻易使用专利权,用则必胜,否则白白暴露了公司的位置和实力。
上述三条策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积蓄力量,与研发同步发展;等待下一代主打产品上市后,利用新产品及相关专利布局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形成两强格局。

第二、专利工作策略的贯彻和落实
为了贯彻专利工作策略,首先要认识到专利是一个生命体,逐段管理不如全程跟踪。
表3
  
生命
  
专利
1、孕育阶段
专利挖掘、撰写
2、生育阶段
答复审查意见(修改保护范围)
3、生育的结果(出世/夭折)
授权/驳回
4、成长阶段
申请日起20年,无效(修改保护范围)
5、成长的成就
应用(诉讼和许可)并为其主体占领市场、攫取利润
6、死亡阶段
专利到期,为人类社会留下宝贵财富

通过表3可以看出,一件专利(如果授权)从开始到结束可以分为6个阶段,发明的主体或者说权利人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应用专利以占领市场、攫取市场利润(阶段5),这也应该是申请专利本来的初衷,这就要求企业内部有相关的人员以此(阶段5)为出发点来把握表1中所示各个阶段的工作,才能保证目标的持续和一致。
但是,由于阶段1-5一般会经历5年至10年的时间,目前几乎所有国内企业的专利业务都是采用逐段管理的方式;而且越到后期,各个阶段的管理人员和参与人员的交集越小,一般包括:
a)        企业内部专利工程师r负责专利挖掘;
b)        研发工程师s准备交底资料;
c)        事务所A某专利代理人x负责专利撰写;
d)        事务所A某专利代理人y负责专利答复审查意见;
e)        事务所B某专利代理人z负责专利无效的业务;和
f)         企业内部专利工程师t以及律所C某律师w共同进行专利诉讼。
可见,参与管理的人员众多,而且职责分散。这样的管理方式缺少一个始终参与的企业人员,可能使各个阶段的结果偏离或背离专利申请的初衷(实践证明也是如此)。
相反,一些国外的跨国公司在答复审查意见或者专利无效阶段,宁可让专利被驳回或无效也要争取所需的保护范围,就是由于专利申请的初衷(阶段5的要求)一直贯穿该企业所申请专利的整个生命周期。
在IT领域的企业中,一个项目的研发周期短则半年,多则两三年,但是相关方向和领域的专利布局却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完成,所以专利布局一般应早于研发开始进行——方案设计阶段即开始进行专利布局。另外,因为企业研发是有延续性的,相关的产品和项目是有接续的,专利布局不只是为了企业今天服务的,更主要是为了企业明天服务的,在专利申请等业务进行的过程中,这一点需要牢记。
专利工作从阶段1到阶段5的全程参与需要常年的积累和付出,这既需要企业专利工作者能够真正的热爱这份职业,又需要企业真正的重视这个部门和这个部门的员工,缺一不可,否则企业的专利工作只能在低层次的轨道上不断的重复。

第三、专利申请向专利布局转化。
申请几件专利就能保护产品的时代是在信息技术革命之前(IT技术尚未出现),社会沟通成本比较高。而在当今时代,企业研发人员流动性很大、借助IT技术进行沟通的成本非常低,新思路/技术方案的传播速度和广度都不是一家企业所能控制的。另外,随着逆向工程的发展,投放市场的产品被拆解、分析、重构、规避设计的速度非常快,一件创新产品的山寨品可能在一个月到几个月的时间内就能出现,由于没有研发投入、成本低,山寨品能够迅速消耗掉整个中低端市场。并且,TRIZ理论(发明问题的解决理论)的不断普及也为竞争对手的研发人员和专利工作者进行防御性专利布局提供了多种思路。尤其对于IT领域的企业来说,发明创造的可规避性本来就非常大,这是该技术行业的特点决定的。
上述现象都导致一个结果:专利申请需要向专利布局转化。专利申请向专利布局转化,需要布局和挖掘的工作同时进行;专利布局解决的是在哪个国家、哪个技术领域、对哪些可能的技术方向进行专利申请的问题,专利挖掘解决的是能申请什么、能申请多少技术方案的问题。这还需要企业专利工作者转化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同时具有专利代理人的素质,要求虽高,但却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
专利申请向专利布局转化,对于IT领域的企业尤其如此。
1、以国外最近进行的几次专利交易为例,可见国外专利组合的数量之庞大:
a)        2013年9月3日,微软宣布将以37.9亿欧元收购诺基亚的设备与服务部门,同时以16.5亿欧元收购其专利组合——诺基亚将向微软提供10年期非排他性专利授权。
b)        2012年4月24日,Facebook和微软宣布达成一项协议,内容是Facebook将以5.5亿美元的价格从微软收购650项专利,这些专利均来自于微软最近同意从AOL收购的专利组合(AOL以10.56亿美元将逾800件专利出售给微软的交易)。
2、以国内企业专利布局速度为例,可见国内企业专利布局的速度之快:
a)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图4是利用SOOPAT对小米进行专利统计的结果(以申请日为基础的申请量按月统计),可以发现,小米对大量专利进行了提前公开(也会有相当部分没有提前公开),从提前公开的专利申请数量趋势看,2013年的申请量将至少比2012年的274项翻一倍。
b)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已公开专利申请量已经超过1000件。


4
笔者认为:IT企业在其研发领域要争取20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布局(申请量在400件左右),才能够成为市场主要竞争者。

下面以IT企业为例,列举一些专利布局的方式和方法:
1、从对象布局:
a)        内容提供商;
b)        服务提供商;
c)        运营商;
d)        进出口销售商;
e)        终端销售商;
f)         最终用户(非诉讼对象)。
2、从过程和组件布局:
a)        服务器和服务器端程序;
b)        客户端和客户端程序;
c)        只有服务器端无客户端;
d)        只有客户端无服务器端;
e)        初始化阶段;
f)         运行阶段;
g)        维护阶段。
3、从专利目标布局:
a)        差异化技术专利(例如基础专利),即企业独创性技术;
b)        防御性专利(例如**专利等),用于防御别人申请专利;
c)        对抗性专利,用于与其他公司进行交叉许可;
d)        标准化专利,用于建立相关标准的专利池的专利。
4、从研发层次布局:
IT领域研发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a)        设计阶段(design),此时研发的方向刚刚确定,设计方案虽然尚不成熟,但是已经有了雏形,可以进行初期专利检索,并根据检索结果调整设计方向并布局第一批专利;
b)        开发阶段(development),将设计方案从概要设计细化为详细设计以及各个模块的模块设计,随着开发的不断进行,专利布局会从点到面越来越多,形成专利组合(主要包括多个基础专利);
c)        测试阶段(debug),通过测试阶段,各个模块的设计以及整体的方案都有可能进行微调,并且可能产生实用价值更高的专利;
d)        部署阶段(deployment),与用户体验的专利此时开始布局,并且开始设计专利组合中的基础专利的**专利布局。
特别地,对于IT领域专利工作者来说,还需要注意,计算机程序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产品,从某个角度看,硬件可以是软件或者说用软件来模拟,从某个角度看,所有的软件也可以变成硬件或者说固化成为硬件和固件。软件一般为方法发明,硬件一般为产品专利,所以计算机相关的专利既可以是方法,也可以是产品,就像光既是波也是粒子一样(波粒二象性)。

专利工作的愿景
第一、端正工作态度,让职业成为事业
中国的专利法是1984年制定的,日本专利法出现在1885年(明治18年,《专卖专利条例》经元老院通过并颁布实施),美国专利法出现在1790年;可以看出,中国现代专利制度的发展只有30年,日本约130年,美国约230年。
面对百年的差距,一部分人灰心丧气,另一部分主张跨越式发展,而大部分人还没有想法。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本行业一线工作者保持清醒的头脑、付出多一分的努力,成功唯一的捷径就是按部就班的努力,跨越式发展只适合那些准备好的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其他国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的制度和规范都经过了十几年甚至上百年的实践检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需要向其学习;另一个方面,作为后发者,要看清问题的本质、自身的优势、国内企业的特点,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和方式。学习和借鉴都不等于抄袭,企业专利工作者要像专利申请所要求的那样——坚持创新,并且不断的创新。
第二、从工作中找到快乐和兴趣,这是坚持下去的最好的动力
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门交叉学科和一项技术工种,要把工作做好,(1)需要技术背景,(2)最好有研发经验,(3)需要有专利代理人的素质,(4)最好有代理人的经验,例如处理过国内外的案子,(5)最好还有法律的背景,(6)需要较高的外语翻译水平,(7)需要大量的案例的经验积累。从一方面看,每一个需求都是壁垒,需要不断的跨越;但从另一方面看,每一个需求都包含了很多未知,对未知的探索也是快乐的源泉。当你能从工作中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找到乐趣,那么坚持就不是问题。
第三、专利工作的愿景
当我们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的时候,
研发部门从IP部门得到的支持越大,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
市场部门与IP部门的耦合度越大,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
企业在市场和研发两个方面所获得的话语权越大,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
企业的毛利率能够因为IP部门的努力而提高,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
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评价,后辈觉得越舒适,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越好。
已经摆好的路,虽然容易走,但走起来会乏味,人毕竟不是为了容易而存在的;在我们这一代工作者所开拓的道路上,必将能看到更精彩的景色,留下更持久的回忆。

作者简介:
李想,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得计算机图形学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在NVIDIA工作期间,曾作为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在计算机硬件、驱动以及操作系统研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并曾作为第一发明人在中、美申请专利;2009年进入律师事务所,作为专利代理人从事电学领域尤其是计算机和通信领域专利代理工作,在此期间,先后担负专利撰写、专利翻译、中、美、欧等国审查意见答复等工作,特别是对计算机领域专利挖掘、申请及审查、专利分析等工作有深刻的理解。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代理 关键词 有限公司 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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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写的真好,学习了

    2014/04/30 11: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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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学习了

    2014/04/30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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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从核心部门转到非核心部门,在可达到人生高度上,可能没研发高,收入整体比研发也低。如果喜欢做IP,也可以做得不错。不过帖子挺受用。

    2014/04/30 11: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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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imgpat008 发表于 2014-4-30 11:48
    从核心部门转到非核心部门,在可达到人生高度上,可能没研发高,收入整体比研发也低。如果喜欢做IP,也可以 ...

    我明白你的意思,从整体上讲是这样的。

    但为了不让新人看到误解,我还得补充一下,

    IP在国企和大部分民企可能是非核心的,但对于某些领域的企业,外企,IP地位不低;

    收入来讲,IP起点低(研发起点高),但几年之后,看个人的发展,并不比研发低;

    研发更像是按部就班的,IP路上的变数很多、选择很多。

    2014/05/01 17: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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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强文,欣赏

    2014/05/03 16:1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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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写的很好,学习了,也正想了解下这个呢,多谢

    2014/05/03 21: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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