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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抗体CDR区只差一个氨基酸序列,侵权吗?

发布时间:2014.03.10 山东省查看:7261 评论:1

现有一抗体A,与专利B保护的抗体CDR区的序列,只有一个氨基酸不一样 专利B的主权的写法为,一种XX抗体,所述抗体包含轻链CDR1,CDR2,CDR3,重链CDR1,CDR2,CDR3, 专利B处于实审当中,若授权后,抗体A会侵权吗? 抗体A能申请专利吗? 不甚感激。。 先说下我的看法,若有不对请指正,专利B既然保护的是CDR,并没有以百分比的形式保护与CDR序列80%相似,90%相似,那么抗体A就不会侵B的权。 这样想的话发现抗体的保护范围好弱,有么有。。。改一个序列就不侵权。 好惶恐。。。 另若不侵权,新抗体A再申请专利,只要比专利B中的抗体的效果好,有创造性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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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抗体的重要意义在于识别抗原的特异性,CDR对其特异性是直接相关,CDR某一个aa的变化,对其特异性有着不可预期的影响,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二者的特异性发生了变化,我认为不但不侵权,而且还是一份不错的新申请。个人拙见,望有识之士讨论。

    2014/03/10 15:5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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