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4.01.03 浙江省查看:3681 评论:8
评论列表
ljq_327
如果说我不要这一份了,重新写一份删去这2条从权,再修改一下,要求优先权是否可行呢?
但是审查员又说这些组份是必要技术特征
2014/01/03 11:43 [来自广东省]
李工仲明
2014/01/03 12:42 [来自天津市]
2014/01/03 12:43 [来自天津市]
kristylee135
ljq_327 发表于 2014-1-3 11:43要先解决必要技术特征的问题
2014/01/06 09:28 [来自浙江省]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4-1-3 12:42你如果独权没有问题,最简单的方法,你就删去从权,只保留独权就可以了。审查员没有说你的独权缺少必要技 ...
2014/01/06 09:32 [来自浙江省]
2014/01/06 09:43 [来自天津市]
快速回复
[5]思博市市长
主题:24 回帖:215 积分:344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kl_qDGrgv_2180
2025-12-13 14:00:25
逛累了景区西安品茶工作室等你来茶香混着风光解锁旅游新方式
vw_fmZkm8_5291
2025-11-20 12:12:10
专利撰写
ljq_327
要先解决必要技术特征的问题
2014/01/03 11:4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审查员没有说你的独权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就能这么干。
2014/01/03 12:4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4/01/03 12:43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kristylee135
嗯,我已经把必要的组分用定语的方式加入到独权里面了,修改了一下独权的描述方式,还找出了证明这些材料的是已知材料的文件。
2014/01/06 09:28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kristylee135
她没有直接说我的独权有问题,但她在强调说这个是必要的技术特征,删去会导致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或者是超范围修改,所以现在我就是把独权修改了一下,并提供了证明这些材料是已知材料的文件,也不知道能不能行,但愿上天保佑哈。之前的一份申请文件也是这个问题,后来我答复了,但是没修改好,现在已经被判驳回了,我打算再申请。
2014/01/06 09:32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这个说的是说明书的问题,这个审查员的基本功不过关。
————————————————————
原则上,证明这些材料是已知材料,并且你的改进属于对于形状构造的改进,应该是可以通过的。但是在胡来的状况下,很多事情就不好说了。
2014/01/06 09:43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