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1 个果子

关于欧洲专利申请

发布时间:2013.08.01 广东省查看:9123 评论:15

通过PCT申请欧洲专利,然后再进入国家,有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PCT国际申请时,除了WO公开号之外,EP号也是一定会有的吗?wo号和EP号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还有EP专利授权后,选择去一些国家备案,进入国家,是不是只有这一种进入国家的方式? 请各位指教!多谢!!

标签: 专利申请 欧洲


分享

收藏(4)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judysmith 于 2013-8-3 04:00 编辑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只能通过EURO-PCT专利授权后进入欧洲国家的list包括:
    - Beligum;
    - Cyprus;
    - France;
    - Greece;
    - Ireland;
    - Italy;
    - Latvia;
    - Monaco;
    - Malta;
    - The Netherlands;
    - Slovenia.
    参见PCT application guideline- international phase 5.053或者欧专局的How to Get a European Patent"-part II第121节。

    其他欧洲国家,比如德国,就可以既走EURO-PCT的路线,也可以直接在PCT所规定的期限内走德国的国家路径。

    至于第一个问题,欧洲专利公约EPC第153(3)条规定,如果WO的公开语言是英语,德语或法语的话,WO的公开等同于欧洲专利的公开。之后欧专局会发给申请人一个Art.67(3)通知,告知相应的欧洲专利申请的公开号以及公开时间。如果WO的公开语言不是以上三种官方语言,则只有当申请人递交相应的翻译后,EPO才会发Art.67(3)通知。一般来说,这类翻译大都在31个月后进入国家阶段时提交的。不是很清楚WO号跟EP号的直接关系,感觉没有固定成文的一一对应关系。

    2013/08/01 15:5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2楼
    补充一下,比如德国还允许欧洲专利申请授权以前从里面分出德国实用新型来。
    如果欧洲专利申请被驳回,还可以通过conversion在选定的成员国搞各国的国家专利申请。
    EP授权后伦敦协议签约国有几个国家(特别是德法英)是直接生效的,不需要备案。

    2013/08/01 17:38 [来自德国]

    0 举报
  • 第3楼
    judysmith 发表于 2013-8-1 15:53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只能通过EURO-PCT专利授权后进入欧洲国家的list包括:
    - Beligum;
    - Cyprus;

    明白啦,谢谢指点!

    2013/08/02 08:2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judysmith 发表于 2013-8-1 08:53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只能通过EURO-PCT专利授权后进入欧洲国家的list包括:
    - Beligum;
    - Cyprus;

    善意地提醒一下,进入德国的期限是30个月,而不是31个月(进入欧专局的期限)。而且错过进入德国的期限的话,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证明尽到审慎责任才能补救。

    WO号和EP号之间应该没有对应关系。

    2013/08/02 15:23 [来自德国]

    0 举报
  • 第5楼
    德国华孙事务所 发表于 2013-8-2 15:23
    善意地提醒一下,进入德国的期限是30个月,而不是31个月(进入欧专局的期限)。而且错过进入德国的期限的 ...

    多谢提醒貌似现在31个月的PCT期限就欧专局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局有啊,算是个优势把,呵呵。

    2013/08/02 15:4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judysmith 于 2013-8-3 14:46 编辑

    德国华孙事务所 发表于 2013-8-2 15:23
    善意地提醒一下,进入德国的期限是30个月,而不是31个月(进入欧专局的期限)。而且错过进入德国的期限的 ...

    错过30个月的德国期限的话,走EP还是可以的(31个月),所以最好走EP路径把, 这样可以让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可以进入备选,申请人可以在EP专利授权后再决定具体进入哪个国家生效(有些欧洲国家(London agreement国家),如德国,是自动生效的,且这些国家的list在不断增多,如爱尔兰就最近加入了这个list)。况且EP的时间迟补救还有一个further processing Art。121 (多加两个月期限)。有些申请人在专利布局时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分析是否需要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域)布局。这样可能在PCT所规定的时间内还没有做出是否应该进入欧洲国家的决定后,仍然有机会在PCT规定的截止日期后的两个月内申请进入欧洲国家。尽管申请欧洲专利比申请国家专利贵些,以及申请further processing的价格很不菲,但是申请further processing不用提供关于due care的材料,基本上交钱就可以申请到,所以是一个不错的用金钱换时间的办法。

    2013/08/02 15:48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