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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31 广东省查看:3877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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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K事务所
2013/07/31 14:39 [来自德国]
2013/07/31 15:13 [来自德国]
药王
德国2K事务所 发表于 2013-7-31 17:09 顺便说一下,“新颖性”判定的区别中国专利“四同”:- 技术领域相同
2013/07/31 17:2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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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新颖性”判定的区别
中国专利“四同”:
- 技术领域相同
- 技术问题相同
- 技术特征相同
- 技术效果相同
欧洲专利局
Art. 54(1) and Art. 54(2) EPC
- 仅考虑“技术特征是否相同”,也就是说,是否公开了全部技术特征;
- 不考虑:“领域”、“问题”、“效果”;
2013/07/31 14:39 [来自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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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说的这个意思“无新颖性/不具备新颖性”。
不同的说法,表示同一个意思;没有什么区别。
2013/07/31 15:13 [来自德国]
0 举报药王
我本来对欧洲不了解呢,多谢多谢!
2013/07/31 17:2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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