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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7.06.15 北京市查看:6640 评论:6

最近遇到一个案子,为PCT国际申请进入CN国家阶段的案子,收到了一通,在一通中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1,3,9,11分别与权利要求5,13,6,14,7,15,8,16不具备单一性,权利要求5,6,7,13,14,15分别与权利要求8,16不具备单一性。这个案子,看了下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Chapter I),国际阶段美国专利局的审查员也在初步检索后,认为存在单一性问题,有四组发明,即组I:1-5和9-13,组II:6和14, 组III:7和15,组IV:8和16,并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缴纳附加检索费,但是申请人并没有缴纳相应费用,且国际检索报告是只针对组I:1-5和9-13做出的。这个案子,一通中审查员只是指出了单一性的问题,没有发出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审查意见中也没有提及缴纳单一性恢复费。请教各位,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应答时没有选择的发明,今后可以分案吗?或者有必要要求审查员发个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看指南,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会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啊)吗?谢谢!

标签: 国家 申请人 美国 通知书 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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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自己顶一下

    2017/06/19 14: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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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根据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5.5的规定,审查员应该先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缴费,对于不具有单一性的部分是不能提出分案的。
    这个案子审查员的程序有点问题,他漏发了【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直接按照国内案件的审查流程处理了,是否也意味着可以按照国内案件的理解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为分案依据或者在目前缴纳授权办登费前主动提出分案。
    **起见直接打电话给审查员,如果真是他通知书发错了他可以撤回重新发的

    2017/08/01 15: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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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忧郁蘑菇 发表于 2017-8-1 15:40
    根据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5.5的规定,审查员应该先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缴费, ...

    谢谢回复,这个跟实审审查员电话沟通了,他说这个通知书应该是初审的时候发,后来无奈我们又跟初审的审查员沟通,然后确认是实审审查员来发,随后又跟该实审审查员沟通,他说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需要跟领导沟通,后来又跟我们说领导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Anyway,我们代理人只能看看客户怎么应答了,需要分案的话,我们会建议主动缴纳单一性恢复费的。

    2017/09/20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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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忧郁蘑菇 发表于 2017-8-1 15:40
    根据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5.5的规定,审查员应该先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缴费, ...

    继续更新一下这个案子的状态,我们这边答复一通时删除了不具有单一性的权利要求,并要求审查员发出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但是审查员在收到答复后直接授权了,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办登前主动分案呢?谢谢!

    2017/10/27 11: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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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他没有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你们省了交一笔官费,可以在缴纳办登费前针对删除的不具有单一性的部分主动提出分案申请。

    2017/11/01 1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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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忧郁蘑菇 发表于 2017-11-1 11:06
    他没有发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你们省了交一笔官费,可以在缴纳办登费前针对删除的不具有单一性的部分主 ...

    谢谢回复~

    2017/11/28 13: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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