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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撤回再申请

发布时间:2016.11.25 上海市查看:2938 评论:17

请问下各位老师,由于撰写缺陷,在未公开前撤回,再申请, 要求优先权的话,再申请是不是不能扩大范围? 如果不要去优先权,撤回的申请对再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不是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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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要求优先权,与是否扩大保护范围我感觉没有必然联系。
    未公开的专利文献,不够成现有技术,不会破坏在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2016/11/25 13:33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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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happyZL 发表于 2016-11-25 13:33
    要求优先权,与是否扩大保护范围我感觉没有必然联系。
    未公开的专利文献,不够成现有技术,不会破坏在后专 ...

    谢谢。
    我感觉会影响保护范围,因为前面的比较详细。

    2016/11/25 13:4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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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若是方法类申请,在先申请主权提到的原料里加入了不必要的成分,再申请以在先申请为优选权,是否可以去除该原料?把该原料放入从权?
    如果不可以,是不是不能要求优先权,只能在未公开的前提下,撤回重写?

    2016/11/25 13:4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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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要求优先权必然是你在后申请中有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而且只有之前记载的技术方案才能享有优先权。不要求优先权,你只要能确保他未被其他文件公开,也是可以的。

    2016/11/25 13:51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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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小亮 发表于 2016-11-25 13:51
    要求优先权必然是你在后申请中有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而且只有之前记载的技术方案才能享有优先权。不要求优 ...

    我理解顶楼的意思是想要
    在后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要求优先权,但是“从属权利要求”要一个优先权

    是这个意思吧??

    2016/11/25 14: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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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lazydodo 发表于 2016-11-25 14:50
    我理解顶楼的意思是想要
    在后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要求优先权,但是“从属权利要求”要一个优先权


    这个怎么给你说呢,实**没有。

    2016/11/25 15:07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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