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抵触申请与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6.09.18 广东省查看:2794 评论:4

如A在B国就C产品2014年1月2日申请外观;同时于B国在1月20号就C产品申请PCT; 那么,此PCT进入D国获得专利授权; 请问,D国的专利权是否成立? 有何依据?请各位大侠帮帮忙! 谢谢


分享

收藏(2)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怎么没人回复呢?自己顶一下!

    2016/09/18 20:3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2楼
    pct没有外观吧。

    2016/09/18 21:3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3楼
    不知道你所说的B国是否是中国,其他国家的不是太了解。
    如果是中国的话,本国优先权是没有外观设计的。并且如同楼上所说,PCT只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不涉及外观。

    2016/09/19 08:51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
  • 第4楼
    外观设计是海涯协定。
    Hague – The International Design System

    2016/09/20 10:57 [来自中国台湾]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