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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状态怎么区分是处在什么阶段

发布时间:2016.04.11 上海市查看:6971 评论:4

美国专利状态怎么区分是处在什么阶段?怎么区分申请、公开和实审这三个阶段的不同,有哪些比较标志性的区分词语或动作吗? 比如Non-final rejection、Notice of publication、EFS acknowledgment receipt等。 放上几个专利的具体状态信息,希望大神们帮忙啊~

附件:

  •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9011912.png 下载
  •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2016082073.png 下载
  •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US2005079589USH2154 (H1).png 下载

标签: 专利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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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一般来说,这种自己说一两句,却要回答者想很久、说很多的问题,是回答率很低的。

    不如把问题分解,利用搜索引擎分别自学,然后把自己找到的答案一一粘贴过来。

    实在拿不准的部分,单独提问验证,提问时最好给两个方向,是这样吗,还是那样?

    最好让回答者稍微动动手指就可以回答。

    把回答的人当成客户就可以了,就这样来提问。

    2016/04/11 14: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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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图都没贴清楚,给你贴一下








    2016/04/11 14: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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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提问的同学们注意了,你自己要花十个小时准备,但是回答的人你最多占它10秒钟,就按这个标准准备问题。

    2016/04/11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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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自己先解决一部分,慢慢补充完善~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filed (提交信息揭露书)
    信息揭露书是用来告知专利局申请专利一方(包括发明人、受让人、代理人等)所知道与发明的可专利性相关的文件数据。这里代表的是申请人提交信息揭露书的时间。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一方可能会不定时提交相关的技术数据(因为申请一方偶尔会在不经意的状况下知道相关数据),因此这笔数据也会不定时的出现。

    Non-Final Rejection (非最终核驳)
    审查委员提出非最终核驳。当审查委员认为申请案有不清楚的地方或不具有可专利性,会核驳申请案。非最终核驳通常是第一次的核驳,偶尔会出现在第二次核驳中。

    Response after Non-Final Action (回复非最终审定书)
    回复非最终审定书时,申请人会有比较大的答辩和修改请求项的空间。这里代表的是申请人提出回复最终审定书(也就是最终核驳)

    Final Rejection (最终核驳)
    通常第二次收到的核驳会是最终核驳,在此时审查委员已经无意继续审查。这里代表的是审查委员提出最终核驳。

    Amendment after Final Rejection (最终核驳后的修改)
    申请人提出最终核驳后的修改。在审查委员提出最终核驳后,申请人可以依照审查委员最终核驳的内容最修正,争取获准空间。但回复最终核驳的请求项的修改空间非常有限,没有依照审查委员意思修改请求项的话,专利获准的几率是很小的。

    Requirement for Restriction / Election (限制/选择要求)
    审查委员提出限制/选择要求。在审查委员认为请求项中有多个发明时,审查委员会提出限制要求,要求申请人选择其中的一项发明进行审查。申请人在收到最终核驳后,加入新的请求项保护不同的发明也可能收到限制要求。

    Response to Election / Restriction Filed (回复限制/选择要求)
    申请人回复限制/选择要求。在收到审查委员的限制/选择要求后,申请人通常会依照审查委员的知识,选择其中一项发明进行审查。

    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RCE) (请求继续审查)
    申请人请求继续审查。在申请人收到最终核驳之后,可以在六个月请求继续审查,但前提是申请案必须是2000年5月29日期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案或植物专利申请案。

    --------来自网络

    2016/09/08 15:3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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