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5.10.13 浙江省查看:16109 评论:18
评论列表
xiaoranstar
2015/10/13 13:57 [来自北京市]
lily2lee
2015/10/13 15:12 [来自新加坡]
李工仲明
2015/10/13 23:21 [来自天津市]
lwboss
2015/10/14 08:52 [来自湖南省]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5-10-13 23:21挖掘机,和装载机,我觉得在审查员寻找现有技术的时候,不会认为这两个领域的跨度有多大。
2015/10/14 09:09 [来自湖南省]
lwboss 发表于 2015-10-14 09:09挖掘机也有很多种,装载机有很多种,看哪一种吧。不同种类的机器由于其面向的工程不同,可能在国际专利分 ...
2015/10/14 09:28 [来自北京市]
快速回复
lishuguang1
[7]思博铁粉
主题:28 回帖:1061 积分:6374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劳工
2025-11-19 10:33:03
坚持努力,站好最后一班岗
专利代理狮
2025-12-11 15:42:59
申请专利合伙人需要在专利事务所两年的社保?
xiaoranstar
1. 说明书撰写时,技术领域是该发明直接应用的领域(挖掘机领域),见审查指南。
2. 实际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不会拘泥于仅在挖掘机领域中检索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即使已在说明书中明确定义其技术领域。
2015/10/13 13:5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ily2lee
2015/10/13 15:12 [来自新加坡]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5/10/13 23:2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lwboss
技术领域是按国际专利分类号决定的,大类决定技术领域的划,申请文件撰写时恰当的指定分类号,可能会对授权产生积极作用哦!
2015/10/14 08:52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lwboss
挖掘机也有很多种,装载机有很多种,看哪一种吧。不同种类的机器由于其面向的工程不同,可能在国际专利分类里连分类号的前面代表‘部’的字母都不同(即处于不同的部),根据实务操作的总结,在申请文件的说明书的技术领域中恰当的指明分类号,对专利授权可以产生积极作用,虽然其他分部里里有相似结构相似原理的方案,但不会被审查员作为对比文件使用。
2015/10/14 09:09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很多技术,一个技术方案,就直接可以属于多个部。所以我觉得部与部之间的差距是不能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的。
2015/10/14 09:2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