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位 准备去当股东的专代师请注意了!
发布时间:2025.01.03 四川省查看:695 评论:2
请大家远离中介挂证!
原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新股东接盘后,所有的债主跑来起诉新股东,要求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原因:你无法查询公司账本,账本也无法证明实际对外负债情况,公司公章不是你管!
1、《公司法》第88条自2024年7月1日施行后,接盘的都要承担责任!
2、现在专代机构慌了,中介开始找背锅人了,宝子们一定不要去接锅!!!!!!接了你家的房产都会没得!!!妻离子散,支离破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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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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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代第一有钱
2025/01/06 08:5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_9284_Cgpzt4
2025/01/06 09:5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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