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位:远离中介! 公司资不抵债,新股东担责!赔钱!
发布时间:2024.11.24 四川省查看:1259 评论:5
提醒各位 准备去当股东的专代师请注意了!
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查清查实公司负债情况,跑去当股东或者顶替股东,原股东认缴过百万,实缴为0,让你负债一辈子 !
原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新股东接盘后,所有的债主跑来起诉新股东,要求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他们的股权是10年-1年前转让的,里面很多是挂名。
目前各地fy判了很多了,新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
请大家远离中介挂证!
原因:你无法查询公司账本,账本也无法证明实际对外负债情况,公司公章不是你管!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查清查实公司负债情况,跑去当股东或者顶替股东,原股东认缴过百万,实缴为0,让你负债一辈子 !
原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新股东接盘后,所有的债主跑来起诉新股东,要求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他们的股权是10年-1年前转让的,里面很多是挂名。
目前各地fy判了很多了,新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
请大家远离中介挂证!
原因:你无法查询公司账本,账本也无法证明实际对外负债情况,公司公章不是你管!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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