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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价值10亿的医学申请 99%的审查员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20 江苏省查看:635 评论:11

涉医发明
A:获取体检数据,对体检数据进行xx处理,得出脂肪肝诊断结果
B:获取体检数据,对体检数据进行xx处理,得出肝脏的脂肪含量
C:获取体检数据,对体检数据进行xx处理,得出脂肪肝诊断预测结果。且说明书备注“此方法形成的结果仅是用于诊疗参考的依据,无法直接得到诊疗结果”

请问这三个都是不符合授权客体问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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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BC符合

    2024/11/20 17:0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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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根据最新审查指南,这三类都可以申请保护。

    2024/11/20 17:1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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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上面白纸黑子已经写得够明确了,只要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就不能申请专利。你上面给的三个,除了B项有点争议外,不都是名字都带了诊断吗。

    2024/11/20 17:1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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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2 10:31:2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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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2 13:20:0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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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2 13:25:3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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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99%的安徽所代理人都能编写出所谓的这个10亿的医学专利申请。

    2024/11/21 0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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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1 10:29:2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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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1 13:36:3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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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能直接得到“XXX诊断结果”,只能得到“XXX参考数据”,总之诊断的最后一步只能由人完成,所以说只有BC可以,但是有一点需要强调,“诊断”这两个字眼能不出现尽量不出现,有些审查员容易望文生义

    2024/11/22 09:14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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