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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这个词到底怎么用才能显得不多余?

发布时间:2024.10.21 河北省查看:1895 评论:20

师傅教我权利要求中第二次出现的词都加“所述”,但是感觉加了“所述”后读起来很啰嗦,有的甚至一个权利要求中有十几个所述,很不顺口,“所述”这个词到底怎么用才能显得不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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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要么听你师傅的,要么就加标号

    2024/10/21 13: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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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要加就全部加,要不加就全部不加

    2024/10/21 14: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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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想怎么加怎么加,不想加也行,名称一致就行

    2024/10/21 14:3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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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同一个东西之前出现过就加,否则怎么代表他们是同一个?

    2024/10/21 15:43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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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2 12:45:26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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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4 08:52: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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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5 15:11:03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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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这个加不加不影响授权,看个人习惯

    2024/10/21 16:06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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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老老实实听你师父的,这里的所述是限定陈述对象,和“the”“that”类似,你可以无视,但不能没有

    2024/10/21 17:1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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